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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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01/01 6.1k 阅读 222 点赞

市政府: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住建局紧紧围绕《镇江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镇江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强化队伍建设,科学立法制规,规范执法行为,深化审批改革,加强纠纷调处,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打造现代山水花园城市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印发《2018年度市住建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的意见》,向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局党委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在局系统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严格执行《镇江市住建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做到“五落实”(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2.发挥法律顾问队伍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聘用法律顾问的相关要求,积极发挥局系统9名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作用。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按照《关于成立市住建局法律及技术顾问小组的通知》要求,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方面,适时召开法律顾问小组成员工作会议,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3.加强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加强执法人员、公务员和行业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学法。组织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2018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并顺利完成各项考核。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局系统执法人员岗位已调整、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和不符合执法要求的人员及时进行清理,完成住建系统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二、科学立法制规,夯实制度建设基础

4.严格落实立法制规程序。按照《镇江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规范开展立法制规工作。今年,我局共有市政府规章评估项目1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修订项目2项。目前,市政府规章评估项目《镇江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修订项目《镇江市城市排水管理暂行办法》已完成,《镇江市白蚁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因在修订过程中发现修改条款过多,市法制办建议我局将其列入2019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

5.严格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为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体现操作性和可行性等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对市政府规章《镇江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进行了后评估,评估报告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今年,我局还完成了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党内法规、排除限制竞争措施规范性文件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三、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6.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严格按照《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镇江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系列标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2018年,累计受理案件129件,其中,结转(2017年及以前年度立案)27件,当年受理102件(新立案68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68份,办结72件;处罚企业84家,个人82人;累计处罚1843.6万元。

7.做好执法效能提升工程。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把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内的行政执法程序重要制度)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二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优化办案流程,开发建立网上办案系统,着力实现全程网上办案;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在执法过程中,运用无人机等先进设备,提高现场取证的效率和质量。

 8.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中的“双随机一公开”子平台作用,细化管理。已按要求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对象的录入工作,形成了全省联网的“双随机一公开”网络。局物管处、质监站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了“双随机”监管机制,落实了监管责任,确保了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深化审批改革,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9.推行“不见面审批”。在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的基础上,根据市编办、市政务办有关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的要求,继续做好不见面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网上办件700余件,EMS快递送共寄件 200余件,上传电子证照100余份。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提高“不见面审批”覆盖率,实行办件结果“快递送”服务,真正做到不见一次面,办成所有事。

10.推进“50”改革工作。一是推进施工图网上联审。会同政务办、审图中心等部门在去年网上多图联审系统建立的基础上,对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并实际运行。二是牵头相关部门召开了“50”改革工作推进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50”改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了定期会商、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完善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流程和机制。三是按照市编办要求,每月上报“50”改革案例,所报工业项目案例,各部门审批时间总计都在30个工作日以内。四是根据营商环境评价中增加企业用水报装、企业用气报装的要求,会同市编办协调完善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的服务大厅现场接待规范以及办理服务流程。

11.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我局共在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公示公告66件,主动发布非涉密文件360件(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新闻动态980件。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五、加强纠纷调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1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今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6件,均为信息公开复议案件。经审查,对4件作出维持决定,对1件中止审理(因该案需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作为依据,但其他案件尚未审结);另有1件尚在审理。

今年,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4件:省级复议1件,市级复议3件。案由涉及商品房预售许可、政府信息公开等。截至目前,3件已审结(均被复议机关维持),1件尚未审结。

13.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我局被提起行政诉讼10件。其中,作为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4件,作为原行政行为机关共同应诉1件,作为复议机关共同应诉5件。案由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交付使用核查、商品房预售许可、举报投诉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等方面。截至目前,2件已终审(1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件二审在审,另有7件一审尚未审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14.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调解“四个规范”,实行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新任科级干部信访挂职锻炼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今年,局系统受理12345热线工单9891件,其中局本级4098件。接待群众来访453批次、1506人次,其中,局长接访250批次、954人次;书记和市长信箱转办件127件、其他交办信访件103件,镇江论坛186件,办复率与满意率均为100%。

六、创新服务方式,营造便民法治环境

15.探索并联审批举措,营造提速增效氛围。会同政务办、审图中心等部门在去年网上多图联审系统建立的基础上,完成了网上联合审图相关勘察设计单位和审查部门的系统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优化等工作,并选取高新区团山睿谷项目进入网上联合审图系统实际运行,团山睿谷13号楼和人防地下室两个项目完成了网上联合图纸审查。同时,我局审图中心负责的施工图网上审查成效显著,共完成网上审图单体项目300余个。

16. 探索法治惠民举措,营造品牌服务氛围。今年,我局积极创建“镇江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镇江市中心城区重要防灾救灾建筑抗震风险排查”三个法治惠民项目。今年,市区所有新开工项目已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规模以上项目试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在我局房产处、市房产交易中心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也已建成。今年,我局共计排查重要防灾救灾建筑70幢,总面积约76万平方米。

17. 探索民生法治举措,营造阳光法治氛围。一是深化“爱心屋”服务。在行政服务中心,提供“阳光岛爱心大使”服务, 对老弱病残等需要特殊关心的办事群众提供专门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二是打造“永安+”党建品牌。通过“先锋住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展现联盟风采,通过进广场、进社区、进工地,解决群众困难,塑造住建形象。三是推进农民工实名制。在工地推广人脸识别系统,保障农民工工资,加强对项目经理和技术工人等安全管理人员的在岗监督。

七、存在的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有待继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还不够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研究和改进。明年,我局将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1.推进政府服务法治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擅自设定权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2.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进一步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论证或听证。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评估。

3.推进行政执法法治化。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化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4.推进行政监督法治化。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法院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行政问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5.推进自身建设法治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注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素养的提高,多途径、分层次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常态化业务培训。及时组织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与贯彻。

特此报告。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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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