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有关精神,根据市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镇普法办〔2018〕1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局系统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
国有机统一,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更好发挥宪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安排
(一)将宪法学习纳入党委(组)中心组学习。落实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计划,以集中授课的方式对修订后的宪法法条进行解读,通过中心组学习或集体讨论的形式交流心得体会,推动领导干部在宪法学习教育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举办宪法学习宣传培训活动。5月下旬,邀请专家学者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员围绕宪法的地位作用和基本内容进行专题培训讲座,推动局机关在学习宣传宪法中发挥“头雁效应”。同时,局属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宪法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参与度和知晓率,切实达到宣传学习的目的。
(三)推动宪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等活动。6月上旬,结合住建工作特色,通过宪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等活动,向特定人群发放宪法读本,在住建行业形成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热潮,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向纵深推进。
(四)积极参与“我与宪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市普法办将会同有关部门,面向全社会征集“我与宪法”法治文化作品。我局将遴选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致的宪法宣传文化作品参赛,充分调动局系统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热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认真落实好各项宪法学习宣传任务和相关要求,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发挥示范作用。局机关要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走在前列,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要带头学习,为本系统做出示范。主动把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带动和促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入。
(三)增强宣传实效。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承担宪法学习宣传的责任,形成住建行业宪法学习宣传上下联动的大格局。在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中要注重做到宪法学习宣传精准化、宣传举措多样化,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达到实效。
(四)迎接“七五”普法考核。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情况是今年“七五”普法中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相结合,与“七五”普法中期考核迎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完成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同时完善相关台账资料的建立,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的迎检工作。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