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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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镇江市工程建设市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4/15 6.7k 阅读 430 点赞

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和省住建厅关于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相关规定,为鼓励建筑企业加强工法研发和应用,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建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做好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组织推荐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镇江市工程建设市级工法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

(二)工法关键性技术达到市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已经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

(三)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工法遵循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五)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六)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或市级工法雷同。

二、申报程序

镇江市工程建设市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市住建局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工法进行评审,并召开市级工法评审交流会。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市住建局根据市级工法评审结果进行推荐。省级工法的申报程序按照本年度省住建厅关于省级工法申报文件的规定。

三、申报要求

(一)根据工法申报的属地管理原则,只受理本市企业(含辖市、区企业)的工法申报材料。2018年度镇江市工程建设市级工法的申报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2018年4月30日,第二次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2018年8月31日。

(二)每项工法仅能由1家企业申报,市住建局委托镇江建筑行业协会进行省、市级工法的申报受理工作。

(三)联系人:市住建局质安处,李根鑫,联系电话:0511-85589811。

镇江建筑行业协会,余暑安,联系电话:0511-8521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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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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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