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拆迁办、局属各单位,镇江建科集团: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重要作用,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发挥科技创新对建设事业支撑作用,全面提升建设科技工作水平,现将2018年局系统科技进步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件),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科技工作领导。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深入推进科技进步结合起来,严格实行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科技工作管理网络,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和工作力度,落实科技工作措施,高质量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科技项目管理。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以及重点民生工程,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技术攻关,牢牢把握科技进步方向,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做好科学研究,写好科技论文,用好科技成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单位要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牢牢把握集聚人才举措,制订并落实省“333”、市“169”科技骨干人才的培养工作计划,开展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工作,打造科学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附件:局系统2018年度科技进步目标任务
2018年2月8日
附件
局系统2018年度科技进步目标任务
一、镇江市拆迁管理办公室
1. 自筹科技投入2万元,争取新立调研课题1项;
2. 争取在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二、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
1. 完成跨年度科技项目,新立科技项目1项;
2. 完成低碳城市建设目标任务;
3. 在工程中大力推广应用“四新”成果;
4. 开展综合管廊试点工作;
5. 自筹科技投入60万元;
6. 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
7. 注重“333”、“169”等拔尖人才培养和科技项目的研发工作,落实年度培养工作计划,人均承担科技项目1项、完成技术论文1篇;按规定参加培训并达标,完成职工培训人数30人次。
三、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
1. 完成跨年度科技项目,新立科技项目3项(其中产学研合作项目1项),年内完成2项;
2. 开展职工自主创新工作;
3. 完成市级科技成果鉴定1项,申报市级科技进步奖1项;
4. 完成低碳城市、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城市建设目标任务;
5. 按局统一布置开展科普工作;
6. 自筹科技投入150万元;
7. 注重“333”、“169”等拔尖人才培养和科技项目的研发工作。有年度培养工作计划,人均承担科技项目1项、完成技术论文1篇,参加培训并达标,完成职工培训人数200人次;
8. 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8篇,其中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参加知识产权培训5人。
四、镇江市房产交易中心
1. 争取新立科技项目1项;
2. 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3. 自筹科技投入20万元;
4. 按局统一布置参加科普活动,完成职工培训人数40人次。
五、镇江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1. 围绕相关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完成调研报告1篇;
2. 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
3. 完成职工培训人数30人。
六、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 围绕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开展调研工作,完成调研报告一篇;
2. 自筹科技投入3万元;
3. 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5篇;
4. 注重“333”、“169”等拔尖人才培养和科技项目的研发工作。有年度培养工作计划,人均承担科技项目1项、完成技术论文1篇,参加培训并达标,完成职工培训人数20人次
七、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1. 争取新立科技项目1项;
2. 自筹科技投入2万元;
3. 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八、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 开展调研活动,新立调研课题1项;
2. 自筹科技投入5万元,注重职工技术培训和再教育工作;
3. 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
九、镇江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1. 争取新立科技项目1项;
2. 结合低碳城市、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和海绵城市示范创建工作,严格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推进数字化审查和BIM技术应用工作;
3. 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4. 自筹科技投入4万元。
十、市城建监察支队
1. 开展调研活动,争取新立调研课题1项;
2. 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十一、镇江市自来水公司
1. 完成跨年度项目,新立科技项目3项(其中产学研合作项目1项);
2. 结合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实施水业的节能减排和智慧化水务工作;
3. 开展职工自主创新工作,申报1项由职工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课题;
4. 按局统一布置开展科普工作;
5. 自筹科技投入80万元,开展科技奖励工作;
6. 注重“333”、“169”等拔尖人才培养和科技项目的研发工作。有年度培养工作计划,人均承担科技项目1项、完成技术论文1篇,参加培训并达标,完成职工培训人数200人次;
7. 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参加知识产权培训5人。
十二、镇江市建设工程抗震和安全鉴定办公室
1. 争取新立科技项目1项;
2. 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3. 按局统一布置参加科普活动。
十三、镇江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1. 新立科技项目1项;
2. 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十四、镇江市房屋拆迁安置事务所
1. 自筹科技投入1万元;
2. 注重人才培养,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十五、镇江市和泰房屋拆迁事务所
1. 自筹科技投入2万元;
2. 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十六、镇江市白蚁防治所
1. 完成跨年度科技项目,争取新立科技项目1项;
2. 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
3. 自筹科技投入30万元;
4. 按局统一布置参加科普活动。
十七、镇江市直属房产管理处
1. 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十八、镇江市云台房管处
1. 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十九、镇江市北固房管处
1. 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二十、镇江市绿化管理站
1. 争取新立科技项目1项;
2. 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3. 自筹科技投入2万元;
4. 按局统一布置参加科普活动。
二十一、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完成跨年度科研项目,新立科技项目4项;
2. 完成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3项;
3. 完成低碳城市创建、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
4. 自筹科技投入150万元,开展科技奖励工作;
5. 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6篇,参加知识产权培训5人;
6. 注重“333”、“169”等拔尖人才培养和科技项目的研发工作。有年度培养工作计划,人均承担科技项目1项、完成技术论文1篇,参加培训并达标,完成职工培训人数100人次;
7. 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平台运行维护,开展能源审计工作;
8. 按局统一布置参加科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