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3]211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辖区2017年度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1. 1月30日全天(周二)京口区
2. 1月31日全天(周三)润州区
3. 2月1日上午(周四)丹徒区
4. 2月1日下午(周四)镇江新区
如遇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1. 抽查辖区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项目现场实施情况(以街道为单位,每街道随机抽取1-2个项目);
2. 检查辖区住建局、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台账;
3. 检查辖区2017年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资金下拨情况,街道办事处资金使用情况;
4. 听取辖区住建局(城乡建设局)2017年物业管理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三、相关要求
1. 请辖区住建局(城乡建设局)会同区财政局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考核表》结果及街道办事处《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补贴资金申报表》相关内容进行统计汇总,上述两表由辖区住建局(城乡建设局)建档保存。
2. 书面汇报材料及相关统计表由辖区住建局(城乡建设局)收集汇总,于1月26日前报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