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住建局,丹徒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辖市(区)白蚁防治机构: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房屋安全机构、白蚁防治机构和房产面积测量单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法的通知》(苏建函房管[2014]274号)要求,11月21日-24日,市住建局对全市白蚁防治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辖市(区)住建部门及白蚁防治机构高度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各白蚁防治机构均对照考核标准进行了自查自纠,形成书面报告,管理台账基本齐全,规范化建设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
1.机构建设不断完善。镇江市区及6个辖市(区)白蚁防治单位,均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对社会服务的名称,有相应的固定资产,注册资本均不少于30万元,各机构均设有业务、施工、回访、质监及后勤保障等部门及独立的财务部门。丹阳市白蚁防治所建立了专门的实验室,配备了气相色谱仪等一系列土壤化学屏障有效药量的检测设备以及一台智能化喷洒施工车辆;丹徒区白蚁防治所配备了专门的施工车辆。
2.白蚁防治资料统一规范。目前全市白蚁防治机构均使用省住建厅要求的统一制式表格,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进一步规范。
3.施工质量稳步提高。全市白蚁防治机构严格依据《江苏省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技术》的相关要求,采取随机抽查工地的模式,利用气相色谱仪等设备,按照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测,本次施工现场抽取的土样有效含药量均符合要求。
4.费用收支管理规范。在白蚁预防费管理和使用上,各白蚁防治单位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
二、主要问题
1.机构能力建设方面。专业人员配备不能全部到位,生物、药物检测人员较为紧缺;除丹阳白蚁防治所外,其他辖市(区)均没有配备检测室和检测设备。
2.资料档案方面。施工方案审核不严谨,施工记录与施工方案不吻合。句容房屋白蚁防治所对15年包治期的回访复查记录不准确;扬中市白蚁防治中心和句容市森林白蚁防治研究所未有效运用管理软件,没有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
3.技术研究方面。各辖市(区)白蚁防治技术研究能力参差不齐。句容市森林白蚁防治研究所今年分别在镇江市科技局和句容市科技局有科研项目,科研水平较高,其它辖市(区)白蚁防治单位技术研究方面的台账资料较少,没有突出的科技成果。
4.政策落实方面。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2017年4月1日起白蚁防治行政事业性收费正式取消,大部分辖市(区)能做好费用取消的后续工作,确保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和房屋住用安全。但扬中市白蚁防治中心自4月1日以来没有施工记录,没有新建预防受理记录,白蚁防治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的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做好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的通知》(苏建房管[2017]553号),迅速与相关部门报告、沟通,尽快协调解决单位性质、工作职责和经费保障等问题。
2、做好本职工作。各白蚁防治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白蚁预防有关规定,扬中市白蚁防防治中心必须采取措施尽快整改到位,及时开展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
3、加快人才培养。各辖市(区)白蚁防治机构要加大专业人员引进力度,确保“三类人员”配备到位。
4.提升科技水平。各辖市(区)白蚁防治机构要有效运用白蚁防治管理软件,明确专人负责。采取市、区联动方式,由市白蚁防治所牵头,通过统一培训、集中技术比武等形式,达到培养人才、锻炼队伍、提升科研能力的目的。要积极适应新形势,采用环保高效的饵站监测监控装置,不断提升白蚁防治水平。
附件:镇江地区白蚁防治机构规范化工作考核结果
2017年12月19日
| 镇江地区白蚁防治机构规范化工作检查考核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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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土样检测结果mg/kg | 土样合格与否 | 考核得分 | 评定等次 |
| 1 | 丹阳市白蚁防治所 | 23.22 | 合格 | 92.5 | 优秀 |
| 2 | 句容市房屋白蚁防治所 | 42.43 | 合格 | 91.5 | 优秀 |
| 3 | 丹徒区白蚁防治所 | 25.53 | 合格 | 91.2 | 优秀 |
| 4 | 新区白蚁防治所 | 31.47 | 合格 | 91 | 优秀 |
| 5 | 扬中市白蚁防治中心 | 无 | \ | 73.3 | 基本合格 |
| 6 | 句容市森林白蚁防治研究所 | 无 | \ | 75 | 基本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