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的通知》(苏建函教〔2014〕666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工作(下简称“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在建设单位工作满2年且年龄65周岁以内(1952年12月31日后出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
1.2012年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土建、安装、市政)、质检员(土建、安装、市政)、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在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网中能够查询到相关证书记录),且证书到期应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相关岗位名称对照表》详见附件。
2011年取得相关证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继续教育,其证书处于“过期”状态的人员,可通过参加本次继续教育激活证书。
2.2014年参加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并取得由住建部监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证书》的人员。
二、实施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登录“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网”(http://www.jscin.gov.cn/web/KSPXW/default.aspx)(下简称“系统”),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自愿选择拟参加继续教育的地区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步骤见网站下载中心)。
2. 报名时间。持证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10月25日;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0月31日。
(二)现场审核
持证人员在网上申报成功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于2017年10月31日前到镇江技培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号,原镇江市建设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复检换证报名表》(网上打印)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原岗位证书(原件)和印章(质量员)
2.身份证信息采集
自2014年起,继续教育和复检换证工作采用二代身份证识别技术采集持证人员身份信息。镇江技培中心进行现场审核时,应做好持证人员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持证人员网上报名时,也可通过身份证读卡器自行采集身份证信息),确保上报数据准确规范。
(三)继续教育
1.培训时间:2017年11月14日~11月17日。培训地点:镇江技培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号,原镇江市建设学校)。培训课表将于现场审核时一并发放,培训时间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学习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岗位专业管理实务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职业道德、消防安全知识、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建筑产业现代化基础知识、BIM基础知识等内容。
3.学时要求。持证人员均应参加每岗位不少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且到课率应达到总课时的2/3。
4.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方式为考生个人登陆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5.考核时间:初步定于十一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待报名人数确定后,将于培训期间另行通知。考核地点:镇江技培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号,原镇江市建设学校)。
6.考核要求。继续教育采取随堂就考的方式进行测试。测试为开卷形式,时间120分钟,试题均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
为有效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目标任务,持证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参加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实训项目培训且取得《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题培训培训合格证明》的,可在网上申报时,由系统自动减免部分或全部继续教育学时。持证人员可在系统内“个人报名”页面查看具体获得学时数并选择继续教育岗位进行学时减免抵扣;凡减免抵扣全部学时的,系统直接标记该岗位继续教育合格,并予以证书延续。
(四)证书发放
1.证书核发。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换发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为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我市将采取现场领取方式。
2.证书管理。自2017年10月起,我省启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相同效力,企业或持证人在合同备案、工程现场核查、项目动态监管等相关过程中均可使用电子证书;
3.考核合格人员(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凭原岗位证书(原件)和印章(质量员),并于45个工作日内到镇江技培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号,原镇江市建设学校)换取新证。
三、收费标准
经市物价局备案,培训费收取标准为:230元/人(不含教材费),其中按25元/人标准,上缴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四、其它
1.继续教育和复检换证相关事宜请与镇江技培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号,原镇江市建设学校)联系,联系人:姜恺 ,联系电话:88611257;88611790。
2.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对我市继续教育和复检换证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举报,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致电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教育处,电话:85581853。
2017年9月27日
附件:
相关岗位名称对照表
| 现岗位名称 |
原岗位名称 |
|
| 已列入部颁职业标准岗位 |
土建施工员 |
施工员(建筑工程) |
| 设备安装施工员 |
施工员(机电工程) |
|
| 市政工程施工员 |
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 |
|
| 装饰装修施工员 |
—— |
|
| 土建质量员 |
质量检查员(建筑工程) |
|
| 设备安装质量员 |
质量检查员(机电工程) |
|
| 市政工程质量员 |
质量检查员(市政公用工程) |
|
| 机械员 |
机械员 |
|
| 材料员 |
材料员 |
|
| 资料员 |
资料员 |
|
| 劳务员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