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7〕1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安监站要指定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人(5月10日前将名单报送镇江市住建局),抓好每月、每季度辖区内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及时按要求报送各类表格。同时应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的宣贯工作,落实扬尘治理责任,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教育培训,实现扬尘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联系人:王晓文,联系电话:85589811,邮箱:wxw9811@qq.com。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