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建[2011]112号
关于李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城投集团公司、市拆迁办、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李宁同志任市建设工程管理处主任、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陈以钢同志任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主任,免去其市抗震办公室主任职务;
蒋礼兵同志任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总工程师职务;
张旭伟同志任市抗震办公室主任;
吴晓青同志任市白蚁防治所所长,免去其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缪玮同志任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免去其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刘大龙同志任市北固居住房产管理处主任;
赵江华同志兼任市物业管理基金中心主任;
陈义春同志兼任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包伟同志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正科级待遇),免去其市直属房产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李正友同志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李珏同志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总工程师(副科级);
徐剑同志任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副主任;
吴静同志任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谈俊同志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副主任;
孙佳蔚同志任市建设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吕军同志任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副主任;
杨为民同志任市直属房产管理处副主任;
潘正平同志任市北固居住房产管理处副主任;
陈嵘同志任市北固居住房产管理处副主任;
桑震宇同志任市云台居住房产管理处副主任;
孟宪威同志任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
郑金海同志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正科级待遇,免去其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主任职务;
刘福强同志为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正科级待遇,免去其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主任职务;
陆建平同志为市北固居住房产管理处正科级待遇,免去其市北固居住房产管理处主任职务;
朱爱萍同志为市建设工程管理处正科级待遇;
张中一同志为市白蚁防治所正科级待遇;
杨德平同志为市北固居住房产管理处副科级待遇;
魏翠兰同志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副科级待遇;
陈爱民同志为市自来水公司正经理级待遇;
黄诚同志为市自来水公司正经理级待遇;
免去曹俊同志市建设工程管理处主任、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
免去尚亚波同志市自来水公司经理职务;
免去陈频智同志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傅九生同志市白蚁防治所所长职务;
免去倪国华同志市抗震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孔剑同志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商川大同志市直属房产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