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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公示2023年12月

2023/11/27 1.5w 阅读 145 点赞


根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08]57号)、《镇江市市区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实施细则》(镇政规发[2013]4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街道及镇廉租住房保障窗口受理初审,区级民政和区住房保障部门调查、审核及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查等工作程序,根据动态管理要求,对二0二三年十二月份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及变更的申报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二0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二0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敬请广大市民监督。

二0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监督举报电话:市住房保障处:85589798

市民政局:84438787

市财政局:84419982

市监察局:84420972

附名单如下:

序号

辖区

申请户姓名

街道

原保障
方式

保障
人口

原保障
金额

变更后
保障方式

保障
人口

变更后
保障金额

事由

1

京口

刘晓红

四牌楼

低保

2

648

低保

1

505

减少人口

2

京口

巫春和

四牌楼

低收入

1

421

退保,申请人去世

3

京口

张阳春

四牌楼

低收入

4

488

退保,家庭人口减少超标

4

京口

胡兰珍

四牌楼

低收入

2

360

低收入

1

180

减少人口

5

京口

朱怀礼

四牌楼

低保

1

505

新增

6

京口

侯桂湘

象山

低收入

3

632

中低

2

396

人口减少,收入变化,户主侯桂湘变更为蒋明煤

7

京口

林永忠

象山

低收入

2

实物配租

低收入

1

实物配租

减少人口

8

京口

李卫连

象山

低保

2

648

新增

9

京口

焦瑞生

象山

低收入

5

536

退保,逾期未提供完整年审材料

10

京口

张鸿

象山

低收入

2

实物配租

退保,逾期未参加年审

11

京口

韩小羊

象山

低收入

4

338

退保,逾期未提供完整年审材料

12

京口

李红娣

大市口

低保

3

实物配租

退保,逾期未完成年审

13

京口

凌军

象山

低保

1

505

新增

14

京口

任海龙

四牌楼

低收入

2

360

低收入

1

180

减少人口,户主任海龙变更吴素凤

15

润州

李祥福

金山

低收入

1

421

新增

16

润州

葛强珍

金山

中低收入

1

309

新增

17

润州

陶国广

金山

低保

1

505

新增

18

润州

王龙英

七里

低保

1

505

新增

19

润州

胡学荣

七里

中低收入

2

396

新增

20

润州

王万志

七里

低收入

1

421

新增

21

润州

朱鸟根

和平

中低收入

1

309

新增

22

润州

刘燕

和平

低保

1

505

新增

23

润州

杨坤

宝塔

低保

1

505

新增

24

润州

徐玉军

宝塔

低保

2

648

新增

25

润州

胡践

宝塔

低收入

2

540

新增

26

润州

陈芸

宝塔

低保

2

648

新增

27

润州

郑勇

金山

低收入

2

540

新增

28

润州

朱红兵

金山

低收入

1

421

新增

29

润州

杨勇

金山

低收入

1

190

低保

1

225

低收入变低保

30

润州

黄文学

金山

低收入

2

270

收入超标,退出保障

31

润州

李智

金山

低收入

1

180

低收入

1

180

通过,旧标

32

润州

杨炵

金山

低保

1

63

低保

1

145

新标准,通过(原杨冬)

33

润州

江彤彤

金山

低保

2

实物配租

低收入

1

实物配租

通过,减少1人,低保变低收入

34

润州

林德

宝塔

低收入

5

274

中低收入

2

实物配租

通过,减少3人,停放差额补贴

35

润州

姚三发

金山

低收入

3

191

自愿退保

36

润州

卞忠宝

金山

低收入

3

256

存款超标退保

37

润州

姜美俊

和平

低保

1

实物配租

死亡退保

38

润州

徐珍华

七里

低收入

1

实物配租

死亡退保

39

润州

胡晓娟

宝塔

低收入

2

实物配租

低保

1

实物配租

减少1人,低收入变低保,拆迁满5年,变更无房,户口迁至丰泽花园5幢412室

附:调整新标准补贴家庭补发补贴公示表

(补发的补贴为新标准补贴与已发补贴差额,计算补差月份自《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镇政发[2021]19号出台之日起,并根据保障家庭入保年月计算;年审中进行变更的家庭,以变更之前已发放补贴的家庭情况计算补发补贴)

序号

主申请人姓名

申请所在地(系统导出)

最新入保时间

补发金额(元)

补发月数(2021年7月15日至2023年11月30日)

1

杨炵

金山街道迎江路中心社区居委会

2015/4

2337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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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