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友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物业服务专项行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是城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市环境、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城市基层治理的难点所在。近年来,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在理顺体制机制、健全法律法规、开展“红色物业”、实施常态化考核、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物业管理在城市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也愈发凸显。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您在建议中反映的一些问题客观存在,当前物业矛盾纠纷依然较多,业主满意度不高,物业管理工作面临的任务依然繁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去年,我市出台了《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行动方案》,明确了三年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今年是全面落实《行动方案》的关键之年,结合您的提案内容,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 以党建引领为抓手,推进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今年,我们将全面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居民小区建立党组织。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促进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与网格党小组工作相融合。力争到年底前,居民小区党的组织覆盖率达到70%以上。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使其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
2. 强化监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强化日常考核,实施专项考核,突出业主满意度,建立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切实加强物业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进退场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加大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通过去年和今年两年的努力,对物业行业保安、电梯、消防、电工、绿化等从业人员分岗位轮训一遍。推进智慧物业建设,提高物业管理信息化水平。
3. 推进业主自治组织建设,规范业主自治组织日常运作。推动住宅小区抓紧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今年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将达到50%以上。进一步规范业主自治组织的日常运作,
对已成立但矛盾相对突出、运行不规范的业委会,由街道、社区重点关注、指导和监督,帮助业主完善自我管理。在出台《镇江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基础上,将出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操作手册》。鼓励成立第三方专家组对业主自治组织的成立、日常运作和换届选举进行过程辅导和专业培训。
4. 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攻坚行动,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今年是文明城市创建大考之年,根据市文明办要求,我局牵头制定了居民小区环境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我们将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深入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解决居民小区长期存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如:违章搭建、毁绿种菜、楼道内乱堆乱放、电瓶车上楼充电、飞线充电等,特别是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小区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提升居民小区环境面貌。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