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导则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提升我市老旧小区生活环境和居住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承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18年,市委、市政府启动实施老旧小区“三年改造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145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其中2018-2019年,改造完成了101.1万平方米。已改造的19个片区老旧小区实现“原地”提级出新,3.24万居民受益,“共同缔造”理念在镇江取得成功实践,设计师“蹲点守望”的做法获得市民百姓的一致好评,老旧城区的生活印记得到充分保留,居住功能得到深入完善,老城区焕发出“第二春”。
今年是“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年,计划改造约61万平方米。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贯彻“先补功能短板,再做环境提升”的指导思想,做到小区功能基本健全,设施基本完好,路平、灯明、水畅,无外溢、无积水、无渗漏。外立面改造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所有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应进采用防水砂浆、抗裂砂浆等防渗、粉刷措施后进行真石漆喷绘,使得改造效果能够长久保持。
目前由我局牵头,会同规划设计院、市干道办等部门也正在修改完善“关于镇江市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对建筑整治(含外墙涂料等)、道路、地下管网及适老设施改造等规划建设标准、内容、质量要求、适用性等进行科学设计和约定,规范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建设、验收、治理及长效管理,充分给予技术上的支持论证,努力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幸福家园”,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舒心、更美好,努力打造出老旧小区改造的“镇江样本”。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