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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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0273号提案的答复

2020/05/31 9.6k 阅读 260 点赞

张凤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老旧小区楼房外墙面改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提升我市老旧小区生活环境和居住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承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18年,市委、市政府启动实施老旧小区“三年改造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145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其中2018-2019年,改造完成了101.1万平方米。已改造的19个片区老旧小区实现“原地”提级出新,3.24万居民受益,“共同缔造”理念在镇江取得成功实践,设计师“蹲点守望”的做法获得市民百姓的一致好评,老旧城区的生活印记得到充分保留,居住功能得到深入完善,老城区焕发出“第二春”。

  今年是“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年,计划改造约61万平方米。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贯彻“先补功能短板,再做环境提升”的指导思想,做到小区功能基本健全,设施基本完好,路平、灯明、水畅,无外溢、无积水、无渗漏。外立面改造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所有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应进采用防水砂浆、抗裂砂浆等防渗、粉刷措施后进行真石漆喷绘,使得改造效果能够长久保持。目前一期工程已全面进场施工,二期工程正在编制招标控制价。近期我局正在会同京口、润州区住建局、市干道办、市规划设计院等部门编排未来3-5年改造计划。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建设前期需改造范围是由属地政府上报需改造楼栋到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统计汇总上报至市住建局。秉着“先改旧、先改急”的原则,由市住建局制定相应改造计划。在项目建设初期通过设计院进社区充分听取民意,优化改造方案等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计划,并将改造内容方案公示在改造区域。

  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资金来源都是市级财政拨款,明年开始老旧小区改造新一轮计划及资金来源尚未明确。市政府近期要求我局专题调研房企参与老旧小区等课题,邀请社会化力量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中,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资金的筹备也提倡多渠道。

  近期,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推动惠民生扩内需。会议指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重点是推进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区改造。4月16日住建部黄艳副部长为落实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出席了央视等媒体参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吹风会,会上的内容有:一是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区,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环境,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制。指导各地统筹负责,按照居民意愿,推进改造项目有序实施,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中央给予补助,落实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地方政府专项债给予倾斜,鼓励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改造运营。我们将根据国家、省以及住建部等上级的相关要求,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资金来源筹集工作,造福镇江市民。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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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