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李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局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供你单位在办理中参考: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加强物业行消防安全监管,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去年以来,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市区物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镇江市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关于住建领域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了《镇江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信用评价范畴,多次召开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
另外,我局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会同各辖区住建局组织第三方对市区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了安全隐患摸排。加强物业管理日常考核,每季度对市区老旧小区考核全覆盖,全年对市场化小区和保障性小区考核全覆盖,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单,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以及各辖区物业管理部门成立物业管理考核检查组,对各辖区住宅小区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设施设备日常管养不到位、承接查验不规范、台账资料不健全等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火灾防控工作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根据《镇江市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落实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严格扣减企业信用信息分值。
2.对物业服务企业设施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聘请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人员进行授课,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3.督促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对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楼道内乱堆乱放等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继续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对不按合同约定维护设施设备、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下发整改单,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