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
民革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局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供你单位在办理中参考:
2017年镇江市政府出台了《镇江市土壤污染工作方案》,对镇江市土壤污染防治提出了一系列指标要求,我局针对建筑工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强化监管:
1、加强土方运输管理。我局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土方开挖、运输的管理,要求建设单位督促土方单位严格按照镇江市城管部门要求将土方运输至指定堆土点。
2、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我局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文件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堆场,不得随意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土方回填作业时,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督查,严禁土方单位将建筑垃圾作为回填土使用。
3、加强防尘网使用。建筑工地防尘网的使用主要集中在项目前期土方开挖阶段,我局要求施工单位在选择防尘措施时,尽量选用撒草籽,硬化等措施,必须采用防尘网覆盖时,要严格按照土方施工进度做到随盖随掀,及时收集清理,避免防尘网残留土方中,造成“二次污染”;鼓励施工单位采用可降解,符合环保标准的防尘网,同时将防尘网的环保使用作为建筑工地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点。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