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相关规定,现将镇江内河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镇江市东南接常州,西邻南京,北与扬州、泰州隔江相望,位于国家水运主通道长江干线、京杭运河交汇处,是国家级水路主枢纽和省级公路主枢纽城市,具备发展港口的区位和资源优势。镇江内河港是江苏省内河重要港口,在保障地区能源、矿建材料、工农业产品等大宗物资运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本次规划在现有港口和岸线的基础上,根据镇江内河港的岸线资源条件及特点,规划港口岸线总规模为35.16公里,其中连片港口岸线31.5公里。
本轮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的规定,根据各港区的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城镇布局、运输需求等,镇江内河港规划3个港区,分别为市区港区、丹阳港区、句容港区。未来镇江内河港的主要货种为矿建材料、水泥、钢材、煤炭、粮食、集装箱以及其他生产生活物资。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资料等,进行回顾性分析、规划方案分析,对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大气、土壤、底泥、生态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选址、定位、规模、布局、环保基础设施、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作出评价结论,报送审批部门。
三、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7号
联系人:梅工
联系电话:0511-80828177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5-85899976
邮箱:huanjingsuo2012@163.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公众可通过向交通运输局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公示期限: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