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格道路运输市场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依法对以下已到期道路运输证件(附件)予以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 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1月29日止。公示期内,请清单中所列的车辆所有人可主动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车辆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向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511-85950189。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9日
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格道路运输市场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依法对以下已到期道路运输证件(附件)予以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 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1月29日止。公示期内,请清单中所列的车辆所有人可主动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车辆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向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511-85950189。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