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现依法注销镇江市区一批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具体经营者名单详见附件)。需要继续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要求及时到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特此公告。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现依法注销镇江市区一批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具体经营者名单详见附件)。需要继续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要求及时到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特此公告。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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