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修正,根据《行政处罚法》精神,市交通运输局拟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现按照《镇江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7日。反馈意见请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Zjjtfg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调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
调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