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6月12日对芜湖隆罐航运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镇交水简执〔2023〕209号)存在事实认定不清,决定依法予以撤销,并于2023年6月19日做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镇交水简执撤〔2023〕00000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进行公示。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1日
我局于2023年6月12日对芜湖隆罐航运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镇交水简执〔2023〕209号)存在事实认定不清,决定依法予以撤销,并于2023年6月19日做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镇交水简执撤〔2023〕00000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进行公示。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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