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2号)等文件要求,经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初步认定、书面告知、陈述申辩,现将镇江市拟纳入2021年度第二批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2年1月25日至2月10日)。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4日
镇江市2021年度第二批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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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主体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严重失信行为 |
认定依据 |
严重失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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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江市润华建设有限公司 |
91321100588460322E |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
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标准(2020版) |
2021-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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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镇江润新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91321102753947303X |
因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 |
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标准(2020版)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