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撤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通告

2020/11/05 9.2k 阅读 214 点赞

近日,我局收到丹徒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吴修福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依法处理的请示》(镇徒交发〔2020〕108号)文件通报。

现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四十七条之规定,对下列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予以撤销。被撤销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自行作废。 

身份证号

从业人员

从业资格类别

原因

321121******130012

吴修福

货运驾驶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0-11-0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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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