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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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A0053号提案的答复

2021/06/17 1.7w 阅读 428 点赞

民建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改善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处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船舶污染物防治联合监管机制。2018年5月市政府印发实施了《镇江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及联合监管制度》,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了多方联动、协同共享的工作机制。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改、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水利、海事部门印发《镇江市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重点对船舶污染防治、码头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在码头设施方面,2020年内河46家内河码头全部建成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固定接收设施,按标准配备生活垃圾桶,并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签订转运协议,送交至处置单位,形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闭环。在公共设施方面,2020年8月启用省内首个运河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站,打造一艘船舶污染物公共接收船,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日常运行,实现运河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在船舶防污改造方面,2020年完成612艘400总吨以下船舶进行防污改造,其中本市籍400总吨以下船舶改造率100%,共完成188艘。

三、推进船舶污染防治信息化监管。2019年初我局在全省率先运行了船舶污染防治电子监管平台,纸质五联单变成电子五联单,实现了多部门联合监管的时效性、连续性和精确性。2020年6月以来,交通运输部对沿江船舶污染防治平台进行整合,统一使用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我市辖区所有码头都在新平台完成注册,已使用新的监管平台。

衷心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2021年5月10日

签发人:丁  锋

联系人:葛鸣明、阚  堪

联系电话:8442209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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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