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市执法支队、港航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全市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
组 长:丁 锋 局长、党委书记兼市铁路办主任
副组长:夏 军 副局长
严傲良 四级调研员
赵永富 市执法支队支队长
周明盛 市港航中心主任
成 员:局办公室、港航处负责同志,市执法支队、市港航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局港航处,抽调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李俊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全市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工作职责。
1.部署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治相关工作要求;
2.组织实施全市内河港口码头环保政治监督考核、宣传,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
3.组织开展全市内河港口码头环保整治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及时了解问题并解决问题,指导地方有序推进内河港口码头环保整治和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全市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内河港口码头环保整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牵头制定全市内河港口码头环保整治工作制度、计划、方案、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3.指导各辖市区开展内河港口码头环保整治宣传、数据统计与报送、阶段成果总结等工作;
4.跟踪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指导各辖市区全面落实整改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
5.指导建立一辖区一台账,及时收集、整理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基础资料;
6.完成市内河港口码头环保整改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相关部门工作重点。
局港航处、办公室侧重综合协调,负责监督考核、宣传、材料统计与报送、维稳等工作,起到牵头抓总的作用;
市执法支队、港航中心侧重现场巡查、船舶管控、数据整理与报送等工作;
丹阳市、丹徒区、京口区交通局侧重健全台账、现场宣贯、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手续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交通运输部内河港口码头环保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建立健全基础台账。采取企业申报、辖市区港口管理部门核实、市局审定的方式,依据一辖区一台账、一码头一台账要求,建立健全全市内河港口码头环保设施及环保手续基础台账,同时利用已有信息化平台,实现动态管理,对完成设施改造和手续办结的港口码头,实行逐一销号,全面、及时掌握我市内河港口码头底数及环保设施建设、手续办理基本情况。
(三)建立周通报工作制度。及时通报各地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进展,以及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推进不力的,实行挂牌督办。
(四)建立定期会办工作例会制度。由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每周对全市内河港口码头环保设施及环保手续进展情况进行会商,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各辖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参照市局组织架构,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抽调专人负责内河港口码头环保设施及环保手续整改工作。相关整治工作方案及组织机构请及时上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
联系人:梅 霆,联系电话:15105283346。
特此通知。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23日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