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法定主动法定主动公开

《镇江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印发施行

2020/06/26 1.7w 阅读 400 点赞

自2020年1月8日起,历经近半年时间的编制、商讨、调整、征求意见以及送审等,《镇江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6月22日印发施行,它的出台不仅推动了镇江市的道路货运源头治理工作的发展,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道路安全治理力度。

该《办法》的制定,有它的必要性与必然性。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需要;二是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三是着力解决镇江超限超载治理现实问题的需要。

《办法》在遵循上位法的同时,着重强化问题导向,从四个方面对当前超限超载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回应。一是细化了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认定标准;二是严格督促源头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三是严格界定各部门监管职责;四是严格考核与责任追究。

《办法》已印发并施行,重点还是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与相关道路货运源头企业的配合,只有通过多方的努力与协作,才能真正把好超限超载的源头关,才能把超限超载这个“顽症”牢牢地关在“笼子”里,才能维护镇江道路货运的安全运营环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