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直属各执法单位,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
现将《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0日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6月10日印发
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继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动建设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高效的交通运输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交通运输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交通运输法治保障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全市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当好先行军。
一、统筹谋划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认真贯彻《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2019年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不断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2.进一步落实立法工作有关规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请示报告。认真贯彻法规、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落实有关立法咨询论证机制、沟通协作机制、立法公开机制等,提升立法质量。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其说明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
3.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核。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率达100%。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4.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和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实行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践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5.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全市交通运输各执法单位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并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行政复议、应诉、重大行政合同审查等工作中发挥有效作用。加强对法律顾问的考核和评价,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四、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重点整治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把教育、预防、约束、惩治等活动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的廉洁执法长效管理机制,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遏制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7.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文字、音像和电子数据等记录方式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根据本部门的事权和职能,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继续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具体环节、步骤时限及法制审核意见书制度落实。
8.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照省厅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转岗培训和换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
9.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按照交通运输部、省厅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宣贯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10.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统一部署,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强化对交通运输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通过不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质量大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继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认真执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3.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操作流程,进一步提高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水平。按照省统一部署,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加强行政复议、诉讼案例分析研判指导,适时提出规范行政行为的建议。
七、着力培育法治思维
14.加强对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法治培训。领导班子每年参加两期以上集体学法活动。继续办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治理能力提升班,进一步提高法治理论水平,树立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
15.推进全行业普法、用法和守法。根据“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结果,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工作。继续开展“五月普法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深化“法律六进”,使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提高交通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16.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每年听取法治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
17.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各执法单位每年底向市局报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汇报,并及时通过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18.加强法治工作机保障。进一步加强法治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工作任务相适应,切实发挥法治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