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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备公交车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的请示

2019/03/17 1.1w 阅读 288 点赞
市政府: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安〔2019〕2号)文件精神,逐步推进公交车配备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各地人民政府要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逐步在跨江、跨河、跨高速公路、铁路以及经过人员密集区的重点线路公交车上配备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跟车服务乘客、维护秩序,加强安全防范。

我局根据文件精神,对跨江、跨河、跨高速公路、铁路以及经过人员密集区的重点公交线路进行排查梳理,列出需配备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的线路。具体如下:

表1 过江线路

线路

营运车辆台数

合计

216

16

31

226

2

213

9

215

4

表2 全程通行城市快速公路线路

线路

营运车辆台数

合计

通勤1号线

6

28

82

22

表3 人员密集区的主要线路

线路

营运车辆台数

合计

3

26

241

8

13

10

28

19

25

21

19

23

18

24

17

29

12

60

15

104

16

105

13

220

31

302

8

据上表统计,按照1:2的人车比,共有300台车辆需配备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600人。当前人力成本每年每人约5万元,每年需增加成本3000万元。建议相关人员由市公交公司负责招聘,恳请市政府协调落实人员经费保障。

当否,请批示。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11日

联系人:王 驰联系电话:18114567859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3月12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