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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08/10 2.4k 阅读 382 点赞

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工作情况。请各部门、各单位分别于8月23日前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9月25日前将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10月25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局安全监督处。

(二)工作信息。各部门、各单位定期向局安全监督处报送大检查工作信息,及时反馈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每周至少报送一条工作信息,每两周至少报送一次典型案例(应配有完整文字资料以及图片、视频等资料)。

(三)统计报表。从8月份开始,各部门、各单位于每月5日、15日、25日前填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和《省、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每月30日前填报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统计表(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于8月4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局安监处。

(二)有关工作情况、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按时限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局安监处。

(三)信息统计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请各单位予以重视,按时填报。

联系人:陈建国;电话:80828058;邮箱:13952866000@163.com。

附件:

1.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2.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3.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统计表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3日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8月3日印发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行业领域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打击严重违法违规
行为

(起)

执法处罚

联合惩戒
失信企业
(
家)

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排查
(项)

已整治
(项)

整改率
(%)

关闭

取缔
(家)

停产

整顿
(家)

暂扣吊销
执照企业
(家)

处罚

罚款
(万元)

追究

刑事
责任
(人)

单位
(家)

人员
(人)

1.道路交通

2.水上交通

3.公路水运
建设工程

4.其他

合计

审核人:填报日期:

说明:

1.从8月份开始,每月5日、15日、25日前填报统计表,数据为大检查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

2.公路处、运管处统计数据填入“道路交通”领域;港口处、地方海事局、航道处统计数据填入“水上交通”领域;质监站统计数据填入“公路

水运建设工程”领域。

附件2

省、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所在地区(市、县)

企业(项目)名称

行业领域

重大隐患问题或严重违法行为

整治完成时限

备注

注:

1.8月5日报大检查以来省、市级挂牌督办的所有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之后仅报送新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

2.整治完成的在“整治完成时限”栏填写“已完成”。

附件3

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填报日期:2017年月日

序号

(市、区、开发区)、部门

立案情况

行政处罚(罚款以万元计)

其他重大处罚

责任追究

曝光

执法检查企业(煤矿)总家数

立案总数

事前立案数

事故立案数

事前立案数占立案总数比例(%)

事故立案数占立案总数比例(%)

事前立案数占实际检查企业总数比例(%)

罚款金额总数

事前处罚罚款金额

事故处罚罚款金额

事前处罚罚款金额占罚款金额总数比例(%)

事故处罚罚款金额占罚款金额总数比例(%)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件数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数

提请关闭企业数

党政纪处分

追究刑事责任

曝光次数

曝光企业数

公职人员

企业人员

公职人员

企业人员

合计

注:

1、执法数据统计为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执法数据。

2、事前立案数、事前处罚金额均不包括简易程序处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