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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物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5/06/01 5.8k 阅读 404 点赞

局属各单位,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宣传交通运输文明执法形象,营造和谐监管氛围,积极推进服务型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物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镇江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物形象标识,含男女形象各一,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卡通、漫画等

二、征集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止

三、征集对象

1、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单位和个人;

2、社会各界人士。

四、作品要求

1、具有鲜明的行业特征,能够体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共性和特点,展示行业文明形象;

2、具有亲民的文化特征,能够体现公正严明、亲民爱民、服务为本的形象特质,弘扬正能量;

3、具有良好的识别特征,具备特有的视觉符号,能够区别于其他行业形象标识,利于宣传传播。

五、投稿要求

1、局属各执法单位,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应以集体名义至少推荐1件作品;

2、应征作品需包含人物形象的图形、色彩、名称和300字以内的内涵说明;

3、来稿需注明联系方式,包括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4、应征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否则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5、除署名权由作者保留外,最终入选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力均归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所有。

六、作品评选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将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获评为优秀的作品将向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励。评选结果将在门户网站上公布。

通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67号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邮编:212004

联系人:吴岳伟,电话:0511-80828027,电子邮箱:QQ邮箱1184153119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5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