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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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地”的决定》的通知

2013/01/28 1.7w 阅读 135 点赞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各工程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2012年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已圆满结束,我市在前两年“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基础上,各工程项目参建方创建“平安工地”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加,工程安全管理的水平有了明显提升。2012年我市推荐选送的扬中三桥施工标和官塘桥路A1标段入围省级“平安工地”评选,并通过省级考评组的评估,获得2012年度省级“平安工地”,现将省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省级“示范工地(工程)的决定》转发给大家。

“平安工地”建设是工程安全管理的有效抓手,作为我市交通工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工程项目要向省级“平安工地”看齐,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希望受表彰的项目施工标珍惜荣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树立正面典型,表彰先进,获省级“平安工地”的项目可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省级“示范工地(工程)的决定》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1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