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市教育局发布文件,就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做出部署。
文件明确,今年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四个招生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丹阳、句容、扬中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镇江市教育局备案。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经开区四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经镇江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市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实施。
第二个原则是:相对就近,划片招生。文件要求,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各地要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实施。
第三个原则是:公民同招,免试入学。文件强调,所有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谈、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第四个原则是: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须通过“镇江市义务教育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进行。
6月下旬,户籍在我市,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实行网上报名,也可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材料,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接受资格核查。
我市2025年幼儿园招生仍然坚持“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分级管理,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接收确有困难的统筹安排。
今年招生对象,小班为3周岁,中班为4周岁,大班为5周岁。托班招生具体方案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中托大班为2~3周岁。
户籍内适龄儿童申请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子女在居住地申请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另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