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镇教发〔2023〕42号)和《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师初定职称审核工作的通知》(镇教办发〔2022〕76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单位)遴选、综合评审,江苏省镇江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胡志等11名教师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吴亚男等32名教师初定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郭俊宇等61名教师初定二级教师专业资格;胡莹姝等6名教师中职讲师专业技术资格,陈大艳等1名教师初定中职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11月30日。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88916341,88916332。反映情况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