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十四五”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交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苏教外函〔2021〕2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自主申报,市教育局初步审核,现将拟推荐的学校名单公示如下:
1、江苏省镇江第一中学
2、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
3、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
4、扬中市实验小学
5、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6、江苏省丹阳市荆林学校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1年5月28日至6月3日,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镇江市教育国际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511-84423439。
镇江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