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镇江市第一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镇教办发〔2021〕21号)精神,我局聘请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选,遴选出16个项目作为市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对象和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至4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教育局职社处反映,联系电话:88916317。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方便联系核实。
附件:
2021年市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类)初评结果名单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