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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阳光下成长”中小学班集体艺术展示活动的通知

2024/03/28 1.9w 阅读 464 点赞

各市、区教育局,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班级在学校美育中的重要平台作用,落实面向人人开展美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将美育全过程、全方位融入学校人才培养,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阳光下成长”中小学班集体艺术展示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4〕5 号)精神,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从2024年起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以班级合唱为主要形式的“阳光下成长”班集体艺术展示活动(以下简称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提升审美素养,陶冶道德情操,增强团体精神,涵养意志品质,促进身心健康,全面展现新时代儿童青少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二)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三)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活动机制。让每个学生、每个班级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学生身心更加愉悦,活力更加彰显,人格更加健全。

(四)坚持机制创新。建立并完善“班集体开展活动—学校常态化展示—各市、区集中展示—市级集中展示”的四级推进机制,不断创新展示形式,丰富活动内涵。

三、参加对象

展示活动的参加对象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体学生,包括班级展示与社团展示。其中班级展示参加对象为成建制的普通教学班级,做到班班参与、人人参加;社团展示参加对象为校内学生艺术社团。

四、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常态化持续开展。

五、活动内容

班级展示活动项目包括班级合唱、班级艺术角、班级小乐器演奏、班级集体舞、班级美术工艺工作坊等,其中班级合唱、班级艺术角为必选项目。

社团展示活动的项目包括各类群体性艺术表演和群体性美术工艺创作。学校应开设艺术特色校本课程,加强学生艺术社团建设,丰富学生课外艺术实践活动。

各班级和社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项目开展。

(一)班集体开展活动

1.班级合唱团。各义务教育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班级合唱团,在班主任与科任教师的组织下,除音乐课外,灵活利用班会、团队活动日、课后延时服务等时间段每周至少开展1次班级合唱活动,每次不少于10分钟。班级合唱曲目主要在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的音乐教科书中选择,也可以选用我市班级合唱推荐曲集中的曲目,同时,鼓励学校结合自身情况原创歌曲。

2.班级艺术角。以班级为单位,在教室一角或走廊建立班级艺术角,展示学生绘画、书法、篆刻、摄影、手工、传统工艺、数字媒体等艺术作品。艺术角主题、内容应定期更换,可就同一主题选取不同题材艺术作品进行布置,也可布置成某一位学生或某个学习小组的艺术作品专场。艺术角布置应简洁大方,作品应为学生创作,要充分尊重和鼓励学生富有个性、充满自信地创意表达,突出学生的创意和灵感。

(二)学校常态化展示。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的展示交流活动。在升旗台、操场、小广场等相对空旷处打造班集体艺术展示“小舞台”,利用课间、每周晨会等时间段常态化开展以班级及社团为主体的艺术展示活动;利用年级大会、重大节日集会、校园文化艺术节、艺术展演等时机,组织班集体艺术活动集中展示、评选,打造校园艺术展示“大舞台”。鼓励学校举办师生艺术作品展等“小展览”系列活动,丰富学生的艺术实践。同时,利用校园网、学校公众号等形式向家长、社会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果,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校艺术空间。

(三)市(区)集中展示。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中小学生文艺会演、艺术展演等多样化展示平台,推进展示活动在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有序开展。各地及市属学校每周择优上报1个班级合唱视频、1个社团展示视频,市教育局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展示及“最美班级”奖、“最美社团”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案例奖等奖项的评选。

(四)市级集中展示。市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艺术展演活动,打造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八大艺术品牌赛事,为师生搭建展示交流学习平台,为学生提供展现美、创造美的舞台。每年组织一次全市范围的班集体艺术活动现场观摩会,组织全市中小学艺术教师、班主任等观摩学习。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要把广泛开展班集体艺术展示活动作为加强学校美育、落实教育部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通起来。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将展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充分整合相关资源,不断增强活动实效。

2.强化指导培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广泛发动的同时,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美育教师队伍建设。要配齐配足艺术教师,针对班主任和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不同工作特点和要求,明确职责,开展培训,提升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组织指导展示活动的能力和水平,为活动的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专业支持。要用好“研学课堂”、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等平台,加强班集体艺术展示项目的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充分发挥省、市艺术特色学校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城乡学校、集团联盟校之间的资源共享与合作交流,促进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

3.加强工作保障。学校应成立艺术学科中心组,每学期牵头制定一次本校班集体艺术展示活动方案,艺术教师承担展示活动训练指导和节目排练等组织工作,班主任负责本班展示活动的具体落实。该项工作须计入相关教师的工作量,指导的班级或社团获奖,应作为其评奖评优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参考。学生参加展示活动以及相关获奖情况可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和艺术素质测评平时成绩认定的依据。

4.营造舆论氛围。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做好推荐视频的审查工作,确保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儿童青少年身心特点。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和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示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扩大展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市教育局将联合文广集团开辟“艺路同行”学校艺术工作专栏,择优录制、播放各地各校优秀展示活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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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