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核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3〕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市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镇江市第八批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和前七批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随机复查工作,并择优推荐学校参加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1.学校自查。凡已被命名的省、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拟申报第八批镇江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创建学校,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自评,于4月1日前完成材料申报。
2.市、区核查、推荐。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附件二),对已命名的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新申报的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办学质态、办学特色等进行全面核查。各地核查后,择优推荐4-5所,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5),连同学校申报材料报送我局体卫艺处。
3.市级考评、复查。市教育局在各地核查基础上,将于2023年4月下旬组织专家对新申报学校进行考核评定,对已命名的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随机抽查。新申报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单位,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命名;拟申报省级的单位,综合评定后择优推荐5所送省参评;已命名的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接受市级专家组随机抽查(各市、区1-2所),经抽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资格。
4.省级考评、复查。省教育厅将于2023年6月组织专家对新申报学校进行现场考核。经考核合格,命名为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已命名的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接受省级专家组随机抽查(每市1所),经抽查不合格的将取消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资格。
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拟申报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单位,需重点关注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中带“*”的评价指标, 有一项不达标,则考评不通过。拟申报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单位,须办学特色彰显、办学条件优良、专业师资齐强、艺术成果丰硕。
2. 拟申报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单位,须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申报表(申报省级填写附件3,申报市级填写附件4)、汇总表(附件5)以及近3年来工作总结、自查表、成绩展示等相关电子资料。
3.已命名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准备近3年来工作总结、自查表、成绩展示等相关电子资料,备查。
4.各校材料报送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区汇总材料、市属学校报送局体卫艺处,联系人:陈赟,联系方式:13952922180,107609952@qq.com。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核评选工作的通知
2. 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
3. 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4. 镇江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5. 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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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印发 |
附件1
苏教体艺函〔2023〕4号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艺术教育
特色学校考核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经研究,省教育厅2023年继续开展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核评选工作,并对已有的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依据
本次考评依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印发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进行。
考评工作以“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为目标,建设一批美育理念领先、艺术课程质量较高、艺术活动成效显著、艺术师资力量较强、艺术教育条件良好,在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为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艺术教育发展、提高学校美育质量提供示范,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彰显江苏学校美育优势。
二、考评原则
1.普及性原则。申报学校应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每个学生都应参加一个艺术类兴趣小组,85%以上的学生能掌握1-2项艺术技能。
2.特色性原则。申报学校积极探索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创新教学途径和方法,教科研成果突出。认真落实艺术课程标准要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有地域或校本特色的艺术类课程和教材。
3.示范性原则。申报学校的美育工作管理规范、经费保障有力、教学规章健全、活动制度完善、教育成果突出。开齐上好艺术课程,配齐配足艺术教师,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满足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所需的专用教室、场馆、设施器材,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典范。
三、工作要求
1.统筹规划建设。各设区市教育局应把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纳入本地学校美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根据市直和所属县(市、区)小学、初中和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学校数量、学生规模等,科学合理地布设艺术特色学校,并赋予其高中阶段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权利或作为艺术人才后备学校给予政策支持。
2.认真组织考评。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在科学布局的基础上,依据《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见附件1),对市直及所属县(市、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进行考评,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三个县(市),分别由苏州市、泰州市和宿迁市负责考评。每个设区市可推荐5所学校参评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在2020 年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中,部分指标未达标、暂缓通过的3所学校,由所在设区市教育局负责重新考评,整改合格的,可在本批次省考核评选中申请参加复评,不占本批次名额。
3.及时总结经验。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指导已有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按照考评的各项指标内容,进行自查,如实总结学校美育工作,迎接专家组随机实地抽查。新申报的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全面部署、深入推进、加大投入、扎实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美育工作的水平和品质。
四、工作步骤
1.新申报和申请复评的学校根据《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的具体要求,填写《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见附件2),报各设区市教育局。
2.各设区市教育局依据《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在完成对相关学校的考核后,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学校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3)扫描件以及所推荐学校近三年来工作总结、自查表、成绩展示等相关电子资料,刻录在一个U盘上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无需寄送纸质材料)。联系人:王红蕾,联系电话:025-83335639,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编:210024。
3.2023年6月,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命名为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已命名的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接受专家组随机抽查(各设区市1所),经抽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资格。
省教育厅
2023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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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① |
得分② |
扣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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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15分) |
1.有校级美育工作领导小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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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职能部门统筹管理和开展学校美育工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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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育工作机制健全高效、运行良好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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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本校美育发展规划和近三年工作计划、总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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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美育工作成效纳入学校建设考评指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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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25分) |
1.音乐美术教师与在校生的比例达到1∶22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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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一定数量校外专家指导队伍,艺术教师培训覆盖率1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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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艺术教师的课时津贴与其他学科相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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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艺术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计入工作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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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位艺术教师每学期参加市级业务进修至少一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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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参加省、市级艺术竞赛获奖或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给予激励奖励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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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建设(25分) |
1.按照国家和省课程计划开足上好艺术课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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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教师教案规范,体现新课程理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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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地方或校本艺术课程和校本艺术教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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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研活动有制度,效果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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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市级(含市级)以上艺术教育立项课题,成果突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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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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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艺术课4节以上,有听课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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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教务部门定期检查艺术教研组备课情况,有检查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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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课堂教学的学生评价机制,有评价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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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活动(20分) |
1.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个艺术类兴趣小组,有管理、评价过程性材料*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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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以上的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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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年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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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一批经典保留艺术节目或艺术作品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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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积极参加市、县(区)学生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和艺术展演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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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近三年有节目或作品入选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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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困难学生总体艺术素养,确保每一位困难学生都能够参与(包括参加、欣赏、评述等)校级及以上艺术活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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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条件(15分) |
1.有专项经费,满足开展艺术教育活动的需要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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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教育部和省规定配齐配足教学设备和活动器材*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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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满足教学和活动需要的专用教室、场所,正常向学生开放*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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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10分) |
1.近三年来有省级及以上艺术教育研究成果 |
3 |
展演成绩一等奖及以上为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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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已成为省学校美育协会单位会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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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成绩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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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成绩 |
3 |
注:①“分值”栏中各项分值均为满分值。考评时分为好、中、一般三个等级,其中“好”
为满分,其他等级依次递减,视情况合理给分;
②总得分在85 分及以上为考评、复查合格;
③带“*”的指标为一票否决指标,即其中有一项不达标,则考评不通过。
附件3
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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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在校学生人数 |
班级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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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艺术教师人数 |
艺术教育年度专项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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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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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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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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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教育 局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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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镇江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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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在校学生人数 |
班级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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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艺术教师人数 |
艺术教育年度专项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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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绩 |
||||||||
|
获奖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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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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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市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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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
_____________市/区教育局(盖章)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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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 |
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申报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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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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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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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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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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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注: “申报级别”栏中填省级或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