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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优质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3/05/11 1.2w 阅读 215 点赞

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高水平组织开展优质幼儿园评估工作,推动区域学前教育事业普惠健康优质发展,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3年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申报工作的函》(苏教评院〔2023〕2号)《关于做好2023年省优质幼儿园复审工作的函》(苏教评院〔2023〕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就2023年优质幼儿园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质幼儿园晋评

(一)申报对象

1.省优质幼儿园晋评原则上应为开办3年以上并自评符合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的市优质幼儿园。按省优质幼儿园标准新建满两年、轨制齐全、高水平通过“市优”评估的幼儿园可以破格申报。

2.市优质幼儿园晋评原则上应为开办2年以上,并自评符合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的合格幼儿园。按省优质幼儿园标准新建满一年、轨制齐全、自评符合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的合格幼儿园可以破格申报。地理位置特殊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办园、村联办园的规模视具体情况而定。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报:(1)本学年内发生保教人员违反师德规范或安全卫生责任事故被上级部门查处的幼儿园。(2)未按政策规定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或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的城镇和新农村居民区配套幼儿园。(3)办园规模超过8轨24班的幼儿园。(4)未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幼儿园。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申报截止时间上半年为3月15日,下半年为9月5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申报截至目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市教育局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处,将电子文本发至邮箱391428021@qq.com。

1.省优质园申报材料包括:

(1)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申报表(A4纸一式1份);

(2)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自评表(A4纸一式5份);

(3)获得“市优质幼儿园”资质的认定文件复印件5份;

(4)独立法人证书复印件5份;

(5)三学年的学年初基层统计报表复印件(有关教工、幼儿、办园条件等数据的页面)5份(上半年为2019~2022三学年,下半年为2020~2023三学年)。

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2020版)及申报表、自评表表式在江苏教育网—直属单位—江苏省教育评估院—“评估文件”栏目下载。3~5项材料复印件随自评表装订。

2.市优质园申报材料包括:

(1)镇江市优质幼儿园评估申报表(A4纸一式1份);

(2)镇江市优质幼儿园评估自评表(A4纸一式1份);

(3)独立法人证书、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证、办学许可证(仅民办园)复印件1份;

(4)两学年的学年初基层统计报表复印件(有关教工、幼儿、办园条件等数据的页面)1份(上半年为2020~2022两学年,下半年为2021~2023两学年);

(5)本学年内未发生保教人员违反师德规范或安全卫生责任事故证明(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上年度办园水平督导报告及等级结果。

镇江市优质幼儿园评估申报表、镇江市优质幼儿园评估自评表参照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材料填写。

(三)评审办法及程序

1.幼儿园自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对照《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估细则》(2020版)自评,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截止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在教育网站集中公示各申报幼儿园的自评表(涉及个人不适宜公开的信息可隐去),公示时间为3个月。期间,对群众来信来电要件件查核,对社会反映的有关问题要有错必纠。

2.组织评估。省优质园现场评估由省教育评估院组织开展。市优质园评估由市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后,组织评估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以观摩活动为主的现场考察,专家组在现场考察程序结束后现场反馈意见、提出建议结论并下发整改建议书,各申报对象组织整改,按期提交整改报表,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审核,并确定评审结果。

3.结果认定。省优质园结果认定由省教育厅根据材料及考察情况确定。市优质园认定由市教育局根据材料及考察情况发文公布“通过”市优质幼儿园名单,经汇总分析后对存在达标程度低、保教质量不高等问题的申报单位,限期半年整改,到期组织二次现场考察,到期仍整改不到位和二次现场考察“不通过”的幼儿园将取消其市优质幼儿园申报资格。

为便于项目组制定材料评审工作方案,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上半年2月24日、下半年8月18日前将优质幼儿园申报单位汇总表发至邮箱391428021@qq.com。

二、优质幼儿园复审

(一)复审对象及范围

凡获评市优质幼儿园满3年、获评省优质幼儿园满5年的幼儿园,须在期满当年申请复审。逾期不申请复审、未获准延期复审和未通过复审的,均须重新申报优质幼儿园评估。

2023年复审对象为2019年认定的及2022年及以前延期复审到期的市优质幼儿园,2017年评估认定和复审通过的省优质幼儿园、2022年暂缓通过复审的省优质幼儿园和2022年及以前延期复审到期的省优质幼儿园。同一园名下新增、托管的分园(分部)不得合并申报复审。分园(分部)系“市优”“省优”的按时独立申报复审,非“市优”“省优”的应独立申报优质园评估。

(二)复审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2日,截止日之前将复审单位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自评表(一式5份)集中报送市教育局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处,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项目组专用邮箱391428021@qq.com,逾期不申报的作自动放弃省、市优质幼儿园资格处理。如有幼儿园因特殊情况拟延期复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核实情况,并于2月21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并将优质幼儿园复审申报单位汇总表发至项目组专用邮箱,审核批准后方可延期。特殊情况主要指所在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幼儿园整体新建、幼儿园合并重组、幼儿园或所在区域疫情防控影响评估等因素。

(三)复审程序

优质幼儿园复审工作参照《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工作规程》执行。

1.幼儿园自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区域内符合复审条件的市优质幼儿园对照《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估细则》(2020版)、省优质幼儿园对照《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重点指标及评价细则》(2021版)自评,如实填写自评表。申报截止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在教育网站集中公示各申报幼儿园的自评表(涉及个人不适宜公开的信息可隐去),公示时间为3个月。在公示期间,对群众来信来电要件件查核,对社会反映的有关问题要有错必纠。

2.组织复审。4月,市教育局依据评估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实施材料评审。5-6月,组织专家组对复审幼儿园进行现场考察。7月,复审幼儿园交流整改方案。11月上旬,复审幼儿园进行整改总结,对标对单自评,提交整改报告。11月下旬,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照整改清单,提出复审建议结论。

3.结果认定。在汇总分析、组织抽查、严格审核后,“通过”复审的市优质幼儿园名单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省优质幼儿园名单由省教育评估院发文公布。暂缓通过复审的省、市优质幼儿园原则上限期一年整改,到期仍整改不到位仍未通过复审的幼儿园,将取消其优质幼儿园资格。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地区创建指导工作方案,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加强政策倾斜,加大经费投入,提升保教队伍,注重科学保教,确保安全卫生,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园质量,引导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2.规范开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对不实数据、信息和佐证材料予以纠正,指导申报幼儿园做好创建工作。各申报幼儿园要对照评估标准全面总结、查找问题,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常态数据原则上应与江苏省基础教育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3.加强监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落实规范评估责任,督促创建幼儿园保持常态迎评,不搞形式主义,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创建幼儿园针对评估标准整理迎评卷宗、对材料和现场弄虚作假、临时抽调保教人员迎评、临时调整一日活动安排、临时转移超班额幼儿、突击创建影响正常保教秩序。对违纪违规现象,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

相关工作联系人:赵丽娜,联系电话:88916282,监督举报电话:88916332。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