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丹徒区、京口区教育局,市属普通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的意见》(苏教基〔2018〕12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评〔2018〕6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的意见》(苏教基〔2019〕15号)和《镇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的实施意见》(镇教发〔2020〕9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高品质示范高中市级培育学校及高品质项目学校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镇江市高品质示范高中市级培育学校
长期坚持规范办学,近五年无违规办学行为,原则上取得四星级高中资质10年以上并复审合格的普通高中。
(二)镇江市高品质特色项目建设市级培育学校
对照《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评估细则》,在构建全面培养体系、优化课程实施、创新教学组织管理、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强化师资和环境建设方面有突出亮点,并能逐步形成办学特色项目的普通高中(含民办)申报。
两类培育学校之间不兼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
申报高品质示范高中市级培育学校须提交以下2项申报材料:
(1)学校发展状态材料(一式6份)。包括学校发展报告、学校建设状态数据和学校分项自评等三方面的材料,具体要求为:
学校发展报告。报告应全面客观地介绍学校沿革与现状、发展成绩与经验、发展困难与改进方向。字数8000字左右。
学校建设状态数据。数据为当前学校建设状态数据信息。数据信息要求真实,统计口径规范。具体数据条目及口径等参见附件。
学校分项自评。申报学校应对照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评估细则28条逐项如实自评,自我举证要简洁、可信。
(2)学校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规划(一式4份)。一般包括学校建设总规划和2-3个方面重点建设的子规划,建设规划应现状分析全面、深入,建设目标定位准确,建设任务明确具体,建设举措扎实有效,建设保障充分有力,规划研制与审定的程序规范。
申报高品质特色项目建设市级培育学校须提交申报书(一式6份):
特色项目建设方案应现状分析全面、深入,建设目标定位准确,建设任务明确具体,建设举措扎实有效,建设保障充分有力。
2.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4日。
三、其他
请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切实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将学校申报材料送至市教育局基教处。申报材料电子文本发送至指定邮箱:zjjysmjh@163.com。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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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