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合作共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镇教办发〔2018〕132号)精神和第三批家校合作共育试点学校启动暨家校合作共育工作推进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镇江市“家校合作共育”试点工作学校调研和先进学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第三批镇江市“家校合作共育”工作试点学校(幼儿园)(名单见附件4)。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12月。
三、活动办法
1.各市、区在11月对本地第三批镇江市“家校合作共育”工作试点学校(幼儿园)开展调研。重点调研2020年12月起的相关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查看、量化评分等形式,围绕“实际成效”对试点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未按要求开展试点工作的学校,责令迅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各地教育主管部门。
2.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对本地调研总体情况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模板见附件2),调研结果汇总表(附件3)根据调研结果从高到低排序上报。
3.市教育局将于12月对各地调研结果汇总表前60%的学校进行抽查调研,根据调研情况评选出第三批镇江市“家校合作共育”试点工作学校先进学校(评选细则见附件1)。对后40%学校将另行择期抽查,开展调研。
四、材料上报
各地书面报告和调研结果汇总表纸质稿须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一并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指定邮箱。材料命名:“区域家校共育”,联系人:陈静,电子邮箱:zjxljj@189.cn,电话:88916315。
附件:
1.镇江市“家校合作共育”试点工作先进学校评选细则(试行)
2.镇江市第三批家校共育试点学校调研总体情况报告(模板)
3.镇江市“家校合作共育”试点工作学校调研和先进学校评选汇总表
4.镇江市第三批家校共育试点学校名单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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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印发 |
附件1:
镇江市“家校合作共育”试点工作先进学校评选细则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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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内容 |
分值 |
自评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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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保障 条件 18分 |
B1管理制度 |
实行学校校长(园长)负责制,德育副校长和校关工委领导分管,建立各类长效管理制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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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工作机制 |
1.家校共育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纳入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有具体工作安排(或行事历)。 2.组建校级家校共育管理(工作)团队,分工明确,已经开展的家校共育工作能体现分工要求的落实。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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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师资队伍 |
1.建有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团队。团队有1名或以上家庭教育指导师,按试点学生数配备家庭教育讲师,学前教育和小学师生比不低于1:150,其他学段师生比不低于1:300。 2.学校班主任主动参与家校共育工作相关学习和研讨。参加市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认证活动并取得合格,参加市级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家庭教育培训活动。 3.组建家庭教育志愿者(家长为主)队伍,协助班主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4.学校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相关内容的全体教师校本培训。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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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经费保障 |
学校有购买家庭教育指导类书籍、开展相关讲座(活动)和师资培训的专项经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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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家校 合作 62分 |
B5家长委 员会 |
1.建立三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委员会,产生程序规范,相关分工明确。 2.建有三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工作委员会在学校有专用办公室(活动场所),并有相应的文化建设。 3. 三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在班级家长学校、学校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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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家长学校 |
学校层面 1.有校本教材或推荐书籍供家长学习。 2.定期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汇报本校家校共育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双月”简报工作。 3.每学年能针对不同年级段家长的需求和热点、难点问题举办专题培训讲座,试点年级不少于2次,每次不低于50%的家长参与。 4.每月有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或指导菜单且100%进家庭。 试点班级层面 5.利用微信群等学习平台每周或间周组织家长开展主题读书活动,每学期不少于8次。 6.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线下家庭教育读书活动和1次家庭教育亲子等实践活动,有记录,有总结。 7.每月有家长学校作业,重点考察家长学习后家庭教育言行改进情况,有家委会批改,有孩子签字,作业完成率达到50%以上。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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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家校沟通 |
1.组织开展校园开放日、接待日、家长会、家庭教育志愿者服务等,教师和家长形成合作伙伴关系。 2.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媒体,建立家校共育的信息平台,平台常态化运行,发挥家校共育功能。 3.定期参与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给社区以帮助和支持。 |
10 |
第2点提供平台链接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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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教育 成效 20分 |
B8科学研究 |
1.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团队定期研讨并开展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成员有家庭教育指导成果(含获奖/发表的案例/论文,与课题研究成果不重复)。 2.开展家庭教育相关课题研究,近三年有县级及以上立项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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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教师评价 |
1.教师对学校开展家校共育工作情况的了解度、参与度。 2.教师对学校开展家校共育工作效果的评价。 |
4 |
学校自查自评,提供简单报告及佐证材料,调研时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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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学生评价 |
学生对家长教育方式的满意率达80%以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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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家长满意度 |
家长对学校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满意度达90%以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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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特色 亮点 10分 |
加分项目 |
1.家长学校或家校共育工作被市、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含关工委)表彰的每次分别加1、2、3分。 2.家校共育工作研究综合成果在市、省、国家级主流媒体发表的每次分别加1、2、3分。 3.学校为市、省、国家提供家校共育工作现场展示的,每次分别加1、2、3分。 4.其他特色亮点,酌情加分。 |
上限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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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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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镇江市第三批家校共育试点学校
调研总体情况报告(模板)
汇报区域:
汇报日期:
镇江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制
教育局于2021年11月~日期间对我市(区)所镇江市第三批家校共育试点学校(幼儿园)组织专家团队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概述
二、各校亮点
三、各校不足
四、整改措施
(对未按要求开展试点工作的学校,具体整改要求是什么?整改期限是什么?何时组织复查?)
附件4:
镇江市第三批家校共育试点学校名单
丹阳市练湖中心幼儿园
丹阳市新区普善幼儿园
丹阳市荆林幼儿园
丹阳市吕城中心小学
丹阳市新区实验小学
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
丹阳市后巷实验学校
丹阳市第九中学
丹阳市第五中学
句容市实验高级中学
句容市崇明中学
句容市文昌中学
句容市河滨路小学
句容市黄梅中心小学
句容市茅山中心小学
句容市建设路幼儿园
句容市天王镇袁巷中心幼儿园
扬中市第一中学
扬中市实验小学
扬中市新坝镇中心幼儿园
镇江市丹徒区西麓中心小学
镇江丹徒区恒大绿洲幼儿园
镇江市宜城小学
镇江市京口中学
镇江市实验小学
镇江市红旗小学
镇江市金山湖小学(原镇江市桃园中心小学)
镇江市中华路小学
镇江新区翠竹苑幼儿园
镇江新区平昌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