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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镇江市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10/07 1.6w 阅读 461 点赞

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有关中职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1〕1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生资助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我市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镇江市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镇江市教育局

2021年8月30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印发

镇江市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1〕12号)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思想认识,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更好地顺利实施,推动我市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总体目标

第二条实现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广大师生应知尽知、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第三章 宣传内容

第三条政策宣传。突出宣传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要抓住招生、报到、毕业三个重要时间节点,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加强政策宣传。

第四条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平台、政策下乡、入校、入社区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学生资助工作成绩和经验,多渠道进行宣传,多用数据说话,扩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影响。

第五条事迹宣传。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及时挖掘和发现学生资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优秀受助学生典型、捐资助学义举、受助学生回报感恩社会情况等内容,大力宣传和报道他们的优秀事迹,鼓励学生树立自立自强、刻苦学习、报效国家的信心和决心。

第四章 宣传方式

第六条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积极运用移动通讯平台、网络平台等新媒体,构建覆盖广、效率高的资助信息融合传播体系。

第七条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寒暑假组织开展困难学生实地家访活动,深入社区街道、学生家庭,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要加大对农村偏远地区的宣传力度,消除宣传盲区和工作死角。要充分利用课堂、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网络社区、班级群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

第八条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及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确保其充分了解资助政策和帮扶举措,并且“求助有门”。

第五章 工作措施

第九条建立完善资助工作信息发布机制。各地各校要把资助政策宣传全过程嵌入到招生咨询、志愿填报、录取通知、新生报到、毕业离校等关键时间节点,让各学段的新生、在校生、毕业生知晓政策。及时通过各类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全面介绍资助政策,发布工作进展,让广大师生、家长充分知晓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党和政府在学生资助方面的工作动态和政策成效。

第十条建立资助政策“两节课”宣教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时给学生上一节本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宣传在校学习期间政府、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领流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得到有效资助。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前熟知有关政策内容,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各级教育部门要督促“两节课”制度的落实,加强对“两节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建立宣传资料发放制度。市级层面将资助政策纳入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指南,各校要继续做好向初三、高三学生和家长发放《致毕业生的一封信》工作,确保毕业生人手一份。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制度,有条件的市、区可统一制定、下发,并要求家长反馈知晓回执。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做好各类学生资助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的制作、发放、张贴工作,做到政策入校、流程上墙。

第十二条建立资助舆情处置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建立学生资助工作舆情研判、处置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对学生资助方面的重要舆情及各类突发事件,及时跟踪收集、认真分析研判、妥善应对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强化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制度。全面开通市、县、校三级学生资助工作咨询投诉热线电话,在官方媒体、网站主页公布热线电话号码,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工作时间保持畅通,通过热线电话及时搜集群众意见、答复群众疑问、处理群众投诉。

第六章 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建立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责任制。各地教育部门要把资助政策宣传纳入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牵头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开展;各类学校要明确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负责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十五条认真收集宣传信息资料。各地教育部门、各类学校要明确任务,严格要求,确保宣传成效。加强宣传工作中的影音视频资料管理,在宣传工作中做好相关视频、图片、文字材料的搜集整理,同时,注意及时收集整理各级媒体播发的视频、文字、图片、广播、网络等新闻。

第十六条各地、各学校要对照年度宣传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逐项落实资助宣传工作并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将工作中好的做法上报。市教育局将各市、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内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