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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优质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0/08/04 5.2k 阅读 390 点赞

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深入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保障优质幼儿园评估工作规范实施,现就2020年优质幼儿园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优质幼儿园晋评

  (一)申报对象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质,规模一般不少于两轨六班,本学年内未发生保教人员违反师德规范或安全卫生责任事故被上级部门查处的合格幼儿园。地理位置特殊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办园、村联办园的规模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8月1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份)报送市教育局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处,同时将电子材料于截止日期前两周内上传至镇江教育督导评估应用系统。申报材料包括《镇江市优质幼儿园评估申报表》、《镇江市优质幼儿园评估自评表》、独立法人证书、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证、办学许可证(仅民办园)、本学年内未发生保教人员违反师德规范或安全卫生责任事故证明(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上年度办园水平督导报告及等级结果。

  (三)评审办法及程序

  镇江市优质幼儿园晋评工作参照江苏省优质幼儿园晋评工作执行。

  1.幼儿园自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对照《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估细则》(2020版)自评,如实填写自评表。

  2.组织评估。市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后,组织评估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以观摩活动为主的现场考察,专家组在现场考察程序结束后现场反馈意见、提出建议结论并下发整改建议书。各申报对象组织整改,于次年1月底前提交整改报表,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审核,对确认整改到位的项目均将更改单项结论,并按既定规则重新确定评审结果。

  3.结果认定。市教育局与发改委会商后,发文公布“通过”市优质幼儿园名单。经汇总分析后对存在达标程度低、保教质量不高等问题的申报单位,限期半年整改,到期组织二次现场考察。到期仍整改不到位和二次现场考察“不通过”的幼儿园将取消其市优质幼儿园申报资格。

  二、优质幼儿园复审

  (一)复审对象及范围

  凡获得市优质幼儿园称号满3年、获得省优质幼儿园称号满5年的幼儿园,须在期满当年申请复审。逾期不申请复审、未获准延期复审和未通过复审的,均须重新申报优质幼儿园评估。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复审的幼儿园,应提交书面申请并在申报截至目前经认定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延期复审。特殊情况主要包括重大自然灾害、幼儿园整体新建、幼儿园或所在区域因重大传染病防疫等影响评估的因素。

  今年复审对象为2016年及2016年前认定的市优质幼儿园,2014年认定的省优质幼儿园和2019年申请延期复审的省优质幼儿园。同一独立法人下的分部和没有独立申报省、市优质幼儿园评估的分园,应整体申报复审。

  今年是我市实施市优质幼儿园复审的第一年,需复审市优质幼儿园的可自主选择2020年或2021年申报复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各幼儿园达标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今明两年的复审进度。

  (二)复审申报时间

  2020年7月31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优质幼儿园复审申报单位汇总表EXCEL文档发至专用邮箱zjyzy2017@163.com,省优质幼儿园复审申报单位完成申报材料递交工作,8月14日前市优质幼儿园复审申报单位完成申报材料递交工作。

  (三)复审程序

  优质幼儿园复审工作参照《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工作规程》(修订)执行。

  1.幼儿园自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区域内符合复审条件的市优质幼儿园对照《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估细则》(2020版)、省优质幼儿园对照《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重点指标及评价细则》(试行)自评,如实填写自评表。

  2.组织复审。各申报单位将电子材料于截止日期前两周内上传至镇江教育督导评估应用系统。市教育局依据省定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实施材料评审,材料评审以网上评审为主,未上传材料的幼儿园不予评审。8月,公布对优质幼儿园复审申材料评审结果及现场考察安排。

  3.结果认定。“通过”复审的优质幼儿园名单,市优质幼儿园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省优质幼儿园由省教育评估院发文公布。经汇总分析后对存在达标程度低、保教质量下滑严重等重大问题的省、市优质幼儿园,限期半年整改。到期仍整改不到位和复审“不通过”的幼儿园将取消其优质幼儿园资格。

  三、其他要求

  1.申报幼儿园要对照评估标准全面总结,突出重点,形成《自评报告》和存在问题解决方案。“分项自评”要对照评价细则中评价等级要求,逐点陈述,有序有据。申报的常态数据原则上应与江苏省基础教育信息系统数据一致(不一致的应在“分项自评”中具体说明),所有数据信息的分子分母要同口径。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优质幼儿园评估工作的意义,严格审核申报幼儿园的资质,对照评估标准和评价细则,指导幼儿园开展创建与自评工作,要组织力量对幼儿园的自评材料审核把关,帮助总结办园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对幼儿园自评材料中的不实数据、信息和佐证材料予以纠正。同时要加强政策扶持,加大经费投入,切实解决幼儿园创建中的困难,引导学前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优质幼儿园评估相关工作联系人:凌育朵,联系电话:88916282。省教育评估院评风评纪监督电话:025-83335260,市教育局监督电话:88916331。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0年7月24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