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今年是“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年,市委、市政府将在全市组织开展“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时间
6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检查验收工作组通知为准)
二、评估验收方式
评估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电子台账、现场察看、问卷调查、随机抽查等进行评估检查。
三、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1.各市、区教育部门要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将有关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总结材料和电子台账,于5月29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办公室。每个市、区要准备2-3个学校(单位)作为现场检查点。
2.市属各学校(单位)要总结本单位“七五”普法期间(2016-2020年)在普法宣传、依法治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将总结材料和图文影像材料(电子台账清单见附件)于5月29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办公室。
3.报送方式。联系人:奚莹,邮箱:18608194@qq.com,电话:88916302。
请各地各校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迎检台账,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教育系统顺利通过“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
附件:“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电子台账清单(2016-2020年)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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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0年5月15日印发 |
附件:
“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电子台账清单(2016-2020年)
1.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的相关材料
2.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网络的相关材料(包含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人员配备)
3.及时组织征订和编发普法教材、资料的相关材料
4.加强领导干部和教师法治教育的相关材料(包含学法计划、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学法考试等)
5.强化普法阵地建设的相关材料(包含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法治宣传栏、展板、门户网站专栏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6.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相关材料(包含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积极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等)
7.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相关材料(包含培育单位法治文化,打造法治文化项目等)
8.被市以上有关部门采用的与普法、法治工作特点、规律相关的调研报告、论文等
9.培养先进典型的相关材料(包含培育本单位普法典型或品牌,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等)
10.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的相关材料(包含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等)
11.在全国及省、市交流推广或被国家级、省级、市级主流媒体专题报道的具有原创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典型经验的相关材料。在全国及省、市获奖或交流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调研成果。
12.获得全国及省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等活动奖项的相关材料
13.被确立为全市“七五”普法重点项目或全市普法创新项目的相关材料
14.本校法治教学计划、教案和法治教育计划文件
15.本校法治副校长名单
16.入学、入队、成人礼仪式中规范设置专门法治教育环节的材料
17.青少年教育基地开展法治教育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