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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八批镇江市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05/10 1.7w 阅读 145 点赞

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镇发〔2019〕14号)精神,为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加强我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示范辐射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镇江市第八批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教科研训中心、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中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在职在岗教师。2021年6月30日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均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评选类别

  镇江市第八批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包括教学骨干和德育骨干两类,二者不可兼报。

  三、评选条件

  见附件3。

  四、评选人数

  全市计划评选第八批中青年骨干教师1460名左右,其中教学骨干1360名左右,德育骨干100人左右(其中班主任占80%以上)。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推荐方式分推荐参评(70%)和重点推荐(30%)两种形式。推荐参评是指经学校推荐后,参评人员需要经过程性评价;重点推荐人选经学校推荐后只需通过条件审核,不需参加过程性评价。推荐要考虑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特点,兼顾不同学段、学科,坚持向一线满工作量教师倾斜、向长期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倾斜、向长期在高三、初三毕业班教学的教师倾斜、向乡村教师倾斜。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校推荐

  教师对照评选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建立推荐考核组,按照公开述职、民意测评、教育教学能力评价、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确定推荐人员及类别。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报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单位)根据名额推荐公示后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2.主管部门评审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材料评审、综合评价等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过程性评价。候选人基本信息应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人员花名册(附件9)连同推荐报告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3.市教育局复审。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辖市区的推荐候选人随机抽取30%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取消评审资格,且不再递补。同时做好市属学校(单位)推荐人选的评审工作。

  4.公示、授予称号

  评审后,经公示无异议,授予相应称号。

  六、相关要求

  1.申报者填写申报表,推荐参评人员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职称评审系统中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符合评选条件的市第七批中青年骨干教师根据自身情况报名参评,如没有参加评选或评选未通过者将不再享受相关资格及待遇。在职在岗的市第七批学科带头人直接认定为第八批中青年骨干教师。

  3.学校推荐考核组应对报名德育骨干的教师进行德育管理质量综合考核;对报名教学骨干的教师统一组织校内公开课评价活动,并出具教育教学质量考核等级。

  4.重点推荐条件:坚持一线教学,在学校各类测评中居于前列,在本地区有较好社会影响、师德高尚的教师;长期满工作量,坚持担任班主任,长期承担毕业班教学(小学在起始年级和毕业班)、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的教师;钻研业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的教师,特别是近3年在省教育厅和省教科研中心组织的基本功竞赛、评优课、教学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校)实际情况,细化重点推荐条件,并与推荐名单一并报市教育局。

  5.学校和辖市(区)推荐公示内容必须包含姓名、单位、学科、推荐形式、工作量情况、教职工测评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考核(或德育管理质量综合考核)等级、主要业绩等,对于重点推荐人选必须在公示中加以注明。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将于6月中下旬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援疆、援藏、援陕教师因路途遥远,可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中职专业课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参评教师参加面试(说课、答辩),其余参评教师参加笔试,均分学段、学科进行,题目由以学科知识为主,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评审,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7.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第八批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工作。学校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和课堂教学能力(或德育管理质量)考核结果严格把关,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记入申报人诚信档案、取消三年的拔尖人才参评资格,并对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拔尖人才评审的导向性作用,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要科学评价、规范流程,做到条件、程序、结果及时公开,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真正符合条件的教师推荐出来。

  8.各地、各校于5月29日前上报重点推荐条件以及人员名单、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7),用以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各地于8月1日前结束推荐工作,上报推荐人员花名册、申报表、推荐报告各一份,联系人:吴娜,邹旭,联系电话:88916342,88916357。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申报表

  3.推荐条件

  4.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考核表

  (德育管理质量综合考核表 )

  5.民意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6.教职工民意测评表

  7.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8.申报材料要求

  9.推荐人员花名册

  镇江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6日

  2020年4月26日印发

  附件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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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