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6〕27号),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智慧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镇教办发〔2017〕37号)的安排,现将2020年镇江市智慧校园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认定的全市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和幼儿园。
二、认定程序
由学校自主申报、各市(区)审核推荐,智慧校园建设跟踪评估,专家组评估认定等环节组成。
三、申报数量
今年申报计划数为45所中小学和15所幼儿园。各市(区)可以根据比例确定各地申报学校数,申报时兼顾各级各类学校,市属学校与市教育信息化中心沟通后申报。
四、相关工作
各地在4月15日前确定申报学校名单,并将申报学校名册(附件1)报送市教育信息化中心。申报学校要对照《镇江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细则》(2018年修订版)(附件2)或《镇江市智慧幼儿园建设标准(试行)》(附件3),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包括学校基本情况,目前的信息化情况,创建的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相关措施和年序时进度等),4月底前报送。创建学校按创建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工作,市教育局将于11月组织专家评估组进行认定评估。具体工作由市教育信息化中心负责实施。
材料报送方式和联系人:各市(区)学校由各地教育信息(电教)中心统一报送,市属学校直接报送。联系人:房权,电话:85034028。
附件:1.2020年申报镇江市智慧校园名册
2.镇江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细则
3.镇江市智慧幼儿园建设标准(试行)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 抄 送:各市、区教育信息(电教)中心。 |
|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