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展示全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镇江市2019年度“十大教育新事”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条件
凡2019年在镇江市发生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评选:
1.全市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典型经验做法或成果;
2.在全市产生较大影响的优秀教师或学生的事迹;
3.全市教育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
4.在全市或教育系统内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教育典型事件。
二、推荐评选办法
“十大教育新事”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群众投票评选、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为:
1.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属学校(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新事。相关材料请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前报“教育在线”栏目组(设在市教育信息化中心,健康路 15 号);
2.评委会从预选内容中遴选出候选新事,将主要内容和选票刊登在《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和“镇江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投票采取报纸、网络和微信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评委会审定。由市教育局组织有关领导、专家根据投票情况研究确定“十大教育新事”。
评选结果揭晓后,将对“十大教育新事”进行集中宣传。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展示我市教育良好形象、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认真组织好推荐评选工作。
2.各地各校在推荐时,要注意由人系事、以事为主,着重反映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的突出事迹;要注重发动群众,真正把具有说服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的突出典型推荐出来。
3.所报材料请按照推荐表所列内容详实、准确填写,控制在400字以内。
有关推荐评选的具体事宜,请与“教育在线”栏目组联系。联系人:盛冬蕾,联系电话:85036516。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