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市精美镇江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镇江市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镇江市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六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镇精美办〔2019〕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高教育系统爱国卫生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江市区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教育系统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责任分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教育系统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元良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 巍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黄科文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组 员:潘晓芙 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定明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薛安明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建军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姚 平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窦玉成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王 斌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具体负责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日常工作。孙国芳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8916322。
主 任:孙国芳 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成 员:毛白瑛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廖伟根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孙 鹏 市教育局组宣处处长
张伟斌 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
丁继东 市教育局发财处处长
张志锁 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
史雪君 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处长
郑学斌 市教育局职社处处长
丁东全 市教育局督导处处长
杨鸣雷 市教育局安稳处处长
苏 军 市教育局高教处处长
黄 勇 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处长
李欣蔚 市教育局行政服务处处长
孔祥树 市教育工会主席
二、市区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责任分工
| 姓 名 |
处 室 |
区、市属学校(单位) |
| 刘元良、王斌 |
审计处、机关党委 |
镇中 |
| 潘晓芙 |
人事处 |
江科大附中、南徐中学 教师发展中心、退教协、教育学会、陶研会、职成教学会 |
| 朱定明 |
职社处、行政服务处、高教处 |
润州区 镇江高职校、镇中附中 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老年大学 |
| 薛安明 |
发财处、体卫艺处 |
丹徒区 崇实女中、三中 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教育会计结算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 黄科文 |
基教处 |
京口区 实验高中、江南学校 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
| 赵建军 |
督导处、组宣处、 学前教育处 |
镇江一中、外国语(国际)学校、特教中心 教育信息化中心、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中心 |
| 姚平、窦玉成 |
安稳处、教育工会、办公室 |
镇江新区 四中、六中、索普初中 教育考试院、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
三、市区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要求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市本级的复审工作,指导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和镇江新区教育系统、市属学校(单位)做好本单位复审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迎接复审的第一责任人。在迎接复审工作中,对完不成任务学校和单位,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区、市属学校(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领导本辖区、本学校的迎审工作。各区教育局(新区社发局)、市属学校(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联络(联络员的姓名、联系电话于5月20日前报我局体卫艺处,联系人:马正汉,联系电话:88916322,电子邮箱:zjmzh@126.com)。
3.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迎审方案,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要严格对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关于教育系统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通知》,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有效整改;要坚决落实“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对措施不力、影响复审结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督查,确保实效。我局将根据责任分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市区各教育单位迎审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要跟踪检查,倒排工作进度,限时达标。要加强对迎复审工作的指导,定期督查。对不按责任分工抓落实的单位及时纠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镇江市区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教育系统督查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19年5月21日印发 |
附件:
镇江市区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教育系统督查表
学校(单位)
| 重点工作 |
事项 |
检查情况 |
情况说明 |
| 爱国 卫生 |
环境整洁,卫生良好,无卫生死角 |
好、中、差 |
|
| 厕所内整洁无异味、无蚊蝇 |
好、中、差 |
||
| 建筑工地有围挡、整洁无扬尘 |
好、中、差 |
||
| 有除四害措施 |
好、中、差 |
||
| 控烟 工作 |
配备“控烟劝导员” |
有、无 |
|
| 大门口有禁烟标志牌 |
有、无 |
||
| 重点部位有禁烟标志 |
全、不全、无 |
||
| 校园内无烟蒂,无人吸烟 |
有、无 |
||
| 食品 卫生 |
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合格证 |
有、无 |
|
| 内外环境整洁,垃圾桶有盖,有防鼠防蝇设施 |
好、中、差 |
||
| 职工个人卫生良好 |
好、中、差 |
||
| 食品留样符合要求 |
好、中、差 |
||
| 传染病管理 |
每日规范晨检和因病缺课上报 |
有、无 |
|
| 传染病学生有复课证明 |
有、无 |
||
| 定期消毒记录 |
有、无 |
||
| 迎检 氛围 |
有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宣传内容 |
有、无 |
|
| 健康教育有固定宣传阵地 |
有、无 |
||
| 师生知晓国家卫生城市知识 |
好、中、差 |
注:1.控烟工作中的重点部位指:大门、教学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运动场、图书室、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接待室、楼道、卫生间等。
2.根据责任分工,相关处室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每月至少督查一次,督查表每月25日前交体卫艺处汇总。
督查人员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