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教育观念,不断提高我市中小学德育队伍的整体育人水平,促进班主任队伍专业化、个性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镇江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班主任: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和幼儿园)现任班主任。
(二)德育先进工作者: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职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机构从事德育管理或研究的人员。
二、评选人数及名额分配
本次拟评选100名优秀班主任、60名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详见附件2,
2.必备条件:45周岁以下候选人必须具备镇江市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认证初级或以上合格资质。
3.优先条件:在学校家校合作共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主任优先推荐。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以教谋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3)从事有偿家教;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带班级有流生;
(5)所带班级学生有违法犯罪等情况。
四、评选程序
主要采取各级推荐的形式,其基本程序为:
1.基层推荐。由学校对照镇江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推荐参评候选人,并将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在校内公示7天,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推荐名额上报市教育局并公示,市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为避免宽泛,德育先进工作者从管理、育人、科研三个方面针对性申报。
2.材料审核。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初评。
3.实地考核。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初评入围的候选人进行实地抽查考核,通过查看工作记录手册、访谈、学生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对参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4.综合评议。在审核和实地考核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结果并公示。
5.近3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相应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将评选作为促进德育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进,引领区域和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引导班主任从班级管理走向班级建设,为德育工作专业化发展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各辖市(区)要加强对本项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参评材料真实、有效,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
(二)报送材料和要求
1.候选人上报相应的推荐表(附件3、4)一式2份,所在单位提供公示审核表(附件5)一式2份。
2.优秀班主任候选人提供近三年来的学生满意度测评成绩、班级建设创新案例(要求有过程描述、理论分析和经验提炼)和典型经验及相关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稿。
3.市属学校(单位)相关材料直接报送。各辖市(区)汇总相关材料,并填写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后集中报送。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6月26日;联系人:陈静,电话:18052815281,电子信箱:18052815281@189.cn。
(三)其他
为放大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加强优质资源的辐射示范效应,取得相关先进称号的教职工应积极参与本地及学校的传帮带工作,传帮带开展情况将作为个人与学校推优工作的重要参考条件。
附件:1.镇江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镇江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3.镇江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4.镇江市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5.镇江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公示审核表
6.镇江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19年4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