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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镇江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9/04/23 1.4k 阅读 391 点赞

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2019年镇江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9年镇江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要点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印发

  2019年镇江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遵循学前教育规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每一位适龄儿童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主要工作

  1.深化目标导向的国家试点。落实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县镇(街道)共建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功能,统筹谋划人财物等各类资源的合理调配,积极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以政府主导为标志的公共治理格局。开展《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15〕8号)发展目标建设效能考核,出台《镇江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

  2.扩大多元选择的资源供给。市区完成新一轮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有序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3所,投入使用幼儿园7所。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等举办公办园,积极推动运转困难的集体所有制幼儿园、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理顺办园体制,纳入属地化管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完善小区配套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要求,成立教育、住建、发改、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治理工作小组,4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年底前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进行整改,确保小区配套学前教育设施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3.优化合理分担的投入结构。在财政性投入总量有增加、比例有上浮、项目不减少的前提下,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实行“等级定价”和“优质优价”相结合、“基准价”和“浮动比例”相结合保教费标准执行与调整模式,联合发改委合理确定非保教时间提供托管服务的费用。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认真落实资助政策,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人员的子女及孤残儿童得到资助。

  4.加强稳定专业的师资建设。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遵循每班“两教一保”配备要求,配足配齐保教人员,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办园要及时补充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资格准入、招聘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公办园中人事代理教师,要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力争其平均工资待遇不低于同区域城镇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启动幼儿园课程改革领衔人培养计划,健全教研体系,继续组织全市幼儿园园长、拔尖人才培训班,促进园长教师树立科学保教理念,提高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开展保教工作的能力。

  5.支持普惠服务的持续发展。 6月底前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通过购买服务、执行与公办园同等的财政性经费奖补、减免租金等多种方式,支持更多的民办园成为面向大众、收费合理、有质量保障的普惠性幼儿园。正式启动民办园市级课程实验基地建设工作,通过组建专家指导队伍实施定期、定点的跟踪式指导服务,促教师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的整体优化,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整体提升。

  6.实施科学健康的保育教育。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研讨,以优质园、课程实验基地建设为抓手,逐步调整项目建设的重心,强化对民办幼儿园、区域课程改革整体推进的指导与服务,提升优质资源覆盖面。探索幼儿园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运转与服务模式,积极为有特殊需要的适龄儿童提供服务。新建省市课程改革项目8个、省市优质园20所,不断缩小公民办园之间、实验园与非实验园之间、区域之间的差距,实现保教水平的整体提升。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机制,通过落地式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提升家园共育水平。

  7.落实规范有序的行业管理。推进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先行先试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区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先证后照”制度,完善过程监管,坚持年检复核,开展民办幼儿园“三证”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各幼儿园重点区域实现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全覆盖,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和紧急报警系统应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报警平台,暂不能联网的应预留接口,并符合相关信号采集与传输标准。

  8.健全长效治理的监管体系。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建立动态监管与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反馈机制,加强对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督查,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办园、伤害儿童等行为。4月底前完成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按计划认真实施幼儿园办园水平年度督导评估,坚决杜绝违规办园、不利于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的情况发生。巩固无证园分类治理成效,稳妥做好已取缔的“复燃”、未治理的“不管”、难治理的“放任”等防范工作,彻底消除无证园。借助学前教育宣传月、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营造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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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