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要求,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认证实施办法(试行)〉〈镇江市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认证培训方案(试行)〉及2015年认证培训的通知》(镇教办发〔2015〕3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镇江市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初、中级)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中级:报名对象参见镇教办发〔2015〕34号文件。德育干部、专兼职心理教师、班主任优先。
名额分配:丹阳市28名、句容市20名、扬中市20名、丹徒区14名、京口区11名、润州区3名、镇江新区4名,市属学校(单位)20名。
2.初级:报名对象参见《实施办法(试行)》。拟申报高级职称和拔尖人才的教师优先。
名额分配:丹阳市208名、句容市123名、扬中市73名、丹徒区66名、京口区50名、润州区43名、镇江新区34名,市属学校(单位)83名。
二、报名时间
各市区2018年3月14-15日提交报名纸质稿,3月14日电子稿提交截止。
市属学校(单位)2018年3月14-15日提交报名纸质稿,3月12日电子稿提交截止。
(纸质稿报送,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要求
1.各地各校(单位)须填写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以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如少年宫等)为序排列,单位须写全称(与公章一致)。
2.各市、区及市属学校(单位)报名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zjxljj@189.cn,纸质稿报送市教育局德育处,联系人:陈静,电话:13655294596。
四、其他要求
除面授讲座、团体辅导外,认证培训部分采用自学方式,自学使用统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材,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沈曙红、李建军主编。
附件:1.市属学校(单位)名额分配
2.报名汇总表(初级)
3.报名汇总表(中级)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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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