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关于乡村中小学盘活教育资源调整布局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于农村学校撤并,我们一贯秉承审慎的态度。要求各地在学校的撤并中,要按照“科学评估、应有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学校的撤并原则上只针对生源极少的小规模学校,并且应该有适当的过渡期。同时对因学校撤并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当地政府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
乡村小规模学校的产生,有非常复杂的原因。一个是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农村人居分散,人口自然分散分布;第二个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有一些农村人口,加速向城市流动;第三个是教育自身的原因,目前城乡学校之间教育质量还不平衡,这也是造成学生向城镇流动的重要原因。
市教育局将督促涉农辖市区,对过去的学校布局规划进行完善调整,充分考虑本地人口分布的情况、地理特征、交通状况、学生流动情况等方面因素,实事求是地制定一个专项布局规划。在这个布局规划当中,做好两个统筹,一个是城镇和乡村学校布局的统筹,另一个是乡村两类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的统筹。
总而言之,实施学校撤并必须把握一个原则:既要有利于为农村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符合这个年龄段的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方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在这个过程当中,既要防止过度撤并造成学生的过度集中,同时也要避免产生新的“空心校”。
感谢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镇江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